2023年下半年广东江门恩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雇员招聘公告

来源:恩平市人民政府 2023-09-12 10:43:37

恩平市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雇员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关于印发恩平市市直机关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恩府办〔2013〕132号)精神,现就恩平市202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雇员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3人,机关雇员54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详见《恩平市202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恩平市2023年机关雇员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2)。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为“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不限”。应届毕业生指普通高等院校、技师学院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不限”即同时面向“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两种招聘对象。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推出一定数量岗位面向恩平市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恩平市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由恩平市兵役机关批准入伍,服役期满2年以上(含2年)且退出现役,普通高等院校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层次(含非全日制),服役期间表现良好,报考当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可报考事业单位相关岗位。
 
三、薪酬待遇
 
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机关雇员招聘岗位获聘人员,享受我市机关雇员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应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1.年龄要求。年龄须年满18周岁(即2005年9月17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9月18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9月18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只针对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2.专业、学历、学位要求。应聘者应符合招聘岗位所设专业和学历、学位条件,招聘岗位没有学位要求的,应聘者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
 
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结合《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3)设置了专业条件,应聘者毕业证所列专业属于专业目录内的,则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完全一致;所学专业属于专业目录外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应聘者学位种类、学校院系种类、毕业证专业名称后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招聘岗位以括号形式提出专业方向的,应聘者除须具备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外,专业方向也须一致。
 
3.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执业资格及其他资格要求。以相关证书或获得资格核定部门的正式批文为准。仅考试、考核合格,未能出具证书或批文的,不视为具备相应资格。
 
4.工作经历要求。以在工作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用工备案的起始时间算起,从事指定类型的工作经历,还应以单位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等材料为依据。应聘者在部队服役经历视为工作经历。在校全日制学习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或者参加的相关工作,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了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期为2023年9月17日。
 
5.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考。
 
6.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或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须征得现工作单位或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
 
7.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受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或近两年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员、机关雇员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约、不守承诺行为的;
 
(7)历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8)事业单位招考对象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相关规定,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雇员招考对象不得报考与本人有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担任副股级以上职务的亲属所在单位的岗位;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应聘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应聘者可登录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enping.gov.cn/gzjg/rsj/)查询相关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9:00至9月22日17:00,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系统24小时开通,报名页面从“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enping.gov.cn/gzjg/rsj/)进入。应聘者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的指引进行网上报名。
 
(三)报名要求
 
1.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必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及体检。如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2.应聘者应在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基础上,如实、全面、准确地填写报名登记表。“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从高中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起始年月、地点、单位及职务,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栏不得漏填。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如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或为“试考”虚假报名,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浪费国家资源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应聘者须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招聘岗位要求,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报考。如对所报岗位要求不清楚的,可在正式报名前向用人单位咨询。因本人未认真阅读公告或不清晰岗位报考要求,导致自身条件与招聘公告及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4.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四)资格初审
 
1.招聘资格初始审核由招聘单位通过报名系统人工审核。应聘者可于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审核结果分为以下三种:(1)审核不通过。应聘者不允许再次报考该岗位,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在截止报名后审核不通过的应聘者不能重新报名。(2)资料不齐。应聘者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页面,点击【修改报考资料】进行修改资料并保存即可。(3)审核通过。审核通过的,应聘者可打印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报名资料不能再作修改。请应聘者妥善保管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
 
应聘者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须填写有效的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招聘单位在资格初审过程中,如有需要会电话联系应聘者,因填写电话有误或因应聘者自身原因,招聘单位联系不到应聘者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2.应聘者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9:00至9月22日17:00,招聘单位审核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17:00。应聘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表,及早选择对应的岗位报考。2023年9月22日17:00至9月25日17:00期间,招聘单位审核不通过的,应聘者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五)报名确认
 
应聘者请于2023年9月26日9:00至9月27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者报名不成功。
 
(六)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在指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笔试、面试、体检的重要入场凭证,遗失不补。
 
六、考试办法和时间、地点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各招聘岗位均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一)笔试
 
1.组织实施:笔试工作由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应按准考证上的要求,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依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科目:笔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所需基本能力素质的侧重点分为A、B两类:
 
A类:事业单位岗位试题;
 
B类:机关雇员岗位试题。
 
4.笔试合格分数线:各类试题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同类试题笔试最高分的60%。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低于合格线者不得纳入面试范围。
 
5.笔试加分:根据省、江门市的有关规定,参加我省“三支一扶”服务计划服务期满不超过3年,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参加本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的(不含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加10分。
 
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考生持相关任职工作证明材料、考核期满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申请加分。逾期未申请,视为考生自愿放弃加分。
 
(二)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线范围内,根据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对象须按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前资格审核。用人单位须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审核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确定后通知应聘者。审核资料如下(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
 
(2)招聘岗位有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及其它要求的,应聘者须提供相关证书。
 
(3)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者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期间在单位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或签订的劳动合同;要求指定类型工作经历的,还须提供单位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等材料。
 
(4)应聘者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职人员,或为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的,应提供现工作单位或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应聘者为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当地市委组织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组织实施。面试由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者公布。面试低于合格线的应聘者不得纳入聘用范围。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统一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岗位应聘者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则加考面试,以加考面试成绩确定最终名次。
 
七、体检
 
(一)体检对象
 
在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范围中,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同岗位招聘人数和应聘者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次安排递补。
 
(二)体检工作要求
 
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流程、纪律、项目及标准方面,事业单位一般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机关雇员参照执行。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制度执行。
 
八、考察
 
用人单位须对通过笔试、面试且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机关雇员参照执行。
 
九、资格复审及公示
 
用人单位将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资料,按照要求报送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应聘者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恩平市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机关雇员招聘考试,并记入应聘者诚信档案。
 
经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查合格的拟聘用(雇用)人员名单,在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试用及聘用(雇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同意聘用(雇用)通知。聘用(雇用)人员按通知书指引办理关系调动、档案迁移、报到等手续。报到后,用人单位与聘用(雇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聘用(雇用)合同,约定试用期及违约金标准。试用期包含在聘用(雇用)合同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机关雇员试用期为3个月。
 
新聘用(雇用)人员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在报到后一年半仍未补足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雇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机关雇员直接取消雇用资格,事业单位人员将调整岗位,个人不同意调整岗位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的,事业单位应予以解聘。聘用(雇用)合同规范样式由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
 
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期间,可报考公务员,并可按有关规定在恩平市事业单位间交流。
 
十一、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如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被机关录用为公务员的,须如实报告情况,终止应聘,不再保留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
 
十二、监督管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或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具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追究相应责任。
 
十三、联系电话
 
(一)招聘政策及网上报名技术咨询: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50-7727423、0750-7737418;
 
(二)报名资格条件咨询:由各用人单位受理(联系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
 
(三)监督举报电话: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0750-7723617。
 
附件:
 
1.《恩平市202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
 
2.《恩平市2023年机关雇员公开招聘岗位表》
 
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
 
4.《“三支一扶”服务计划加分申请表》
 
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