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黑龙江齐齐哈尔市龙江县公安局招聘辅警19人公告

来源:龙江县公安局 2023-09-11 10:35:03

2023年龙江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龙江县人民政府审批,龙江县公安局急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9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龙江县公安局共计划招聘辅警19名;
 
  (二)招聘岗位为:特警大队7名(限退役士兵)、黑岗派出所3名、山泉派出所1名、头站派出所1名、哈拉海派出所1名、广厚派出所1名、鲁河派出所3名、网络安全保卫大队2名。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热爱公安事业,富有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4.户籍在龙江县域内;
 
  5.本次招聘辅警性别限男性;
 
  6.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88年9月8日之后至2005年9月8日之前出生,含当日)。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9月8日(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7.具有国家承认已取得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信网可查询到该学历,并可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8.退役士兵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四十周岁以下(1983年9月8日之后出生,含当日);
 
  9.身体健康,体态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明显疤痕,矫正视力5.0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无传染性疾病和其他精神类疾病。体重指数[单位:体重(千克)/身高值(米)?]在17.1至30.1之间合格。例如某男性体重为75千克,净足身高为1.75米,则其体重指数计算方式为:75÷1.75÷1.75≈24.5(报名时将由现场工作人员对考生做目测及视力、身高、体重检测);
 
  10.身心健康,符合招录人民警察体能及体检标准;
 
  11.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二)同等条件下,下列人员可优先招聘
 
  1.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子女;
 
  2.见义勇为人员(获得相应机关确认的);
 
  3.警察类、政法类院校或者政法专业毕业生;
 
  4.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应当优先招聘人员。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受党纪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存在劳动合同纠纷的;
 
  8.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辅警采取竞争性选拔方式,按照工作方案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确认、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15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3.报名地点:龙江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一楼大厅(县府街614号)。
 
  4.报名人员报名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1)《龙江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1份,近期同版2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照片背面标注姓名);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1份(有效期内)、个人征信记录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户口簿原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
 
  (5)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龙江县公安局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附件2)1份;
 
  5.咨询电话:0452-5825519-2333;18903628833。
 
  (二)资格确认
 
  (1)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由县人社局和县公安局共同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
 
  (2)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到公安局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采取考核方式进行,如超过招聘人数,采取考试方式进行。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实行100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各项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1)笔试。笔试内容为语文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知识、公安基础知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原则上按照1:2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数。报考比例不足1:2时,全部列为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在县公安局对外公示3个自然日。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能力。考生采取两次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考号,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考生答题时间10分钟。面试考官由5至7人组成,现场打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分值的办法计算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聘用。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按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和体检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能测评和体检环节。考试总成绩在县公安局对外公示3个自然日。
 
  (3)加分。户籍所在地为:山泉镇、头站镇、黑岗乡、广厚乡、哈拉海乡、鲁河乡报名人员报本人户籍地派出所辅警岗位的可享受加分,在笔试成绩中加15分。
 
  (四)体能测试
 
  按照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排名,1:1比例进入体能测试。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进行,主要测试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跑等三个项目。往返跑限定时间≤13.4秒,纵跳摸高≥265厘米,1000米跑时间≤4分35秒,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予聘用,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由县人社局和县公安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相关要求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造成空缺的,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政治考察
 
  拟聘用人员,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标准进行政治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拟聘用人员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县公安局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且岗前培训合格后,由县公安局直接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此次招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内,因招聘人员违法犯罪、违反单位纪律规定、违反劳动合同约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等情况满足劳动合同终止条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由聘用单位视工作需要、个人日常工作表现和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聘用合同。
 
  四、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辅警的薪酬待遇按本地现行标准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凡每个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通等个人原因导致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拟聘用人员经录取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已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书》后,不服从组织分配的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辅警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由龙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龙江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龙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龙江县公安局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