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教育考试命题与评价中心招聘公告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3-09-07 12:08:26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考试命题与评价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考试命题与评价中心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直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全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全国统一高考广西省级选择性考试命题组织实施、题库建设和管理、命题研究和质量评估等工作;负责教育考试命题基地管理和维护;面向社会提供招生考试服务。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要求附后。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岗位条件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考试命题与评价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六)本公告中高校毕业生包含2023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2023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七)招聘岗位中有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报名首日(2023年9月1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其中,海外留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签订聘用合同之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能按期提供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八)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九)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普通高校在校生(在读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开除未满5年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下同)、广西人才网(http://www.gxrc.com,下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官方网站(http://jyt.gxzf.gov.cn,下同)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资格审查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官方网站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1日8:00—9月21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电子邮件方式报名,不接受电话或其他形式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成PDF电子文档压缩打包发送至招聘单位电子邮箱(gxpjzx@163.com),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若发现同时报考2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3.报名材料。

报考者应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考试命题与评价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考者可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人才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官方网站下载填写,考生务必在表格上亲笔签名承诺相关信息,无亲笔签名者直接视为报名无效。

(2)报考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证件,其中学历学位材料还应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学籍学历查询证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的学位信息查询证明。

(3)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作单位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或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等;工作经历年限须按足年足月累计,若工作中断但累计工作月份达到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时间的,亦视同符合该项要求。

4.注意事项。

(1)报考者需于2023年9月11日8:00—9月21日18:00期间发送报名材料,提前发送视为无效,逾期则不予受理。报名邮件主题命名格式为“报考单位+姓名+报考岗位名称”,报名材料按顺序编号并命名(如:1-报名表,2-身份证)。招聘单位收到报名材料后,将回复邮件确认材料接收成功。如应聘人员在报名后3个工作日内仍未收到回复邮件,须联系招聘单位进行咨询。

(2)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因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核、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如有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

5.招聘单位电子邮箱和联系方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考试命题与评价中心电子邮箱:gxpjzx@163.com,联系人:毕老师,联系电话:0771-5330962。

6.考试收费。本次考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二)报考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报名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报考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官方网站上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不再个别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岗位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不合格者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9月12日8:00—9月22日12:00。

(三)考试。

考试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考试命题与评价中心组织实施。原则上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职位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招聘计划或视情况调整开考比例。

学历学位为大学本科学士学位的,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参加笔试。

学历学位为研究生硕士学位的,当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0时,该岗位所有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当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超过1:10时,该岗位增加笔试测评环节。

1.笔试。

笔试成绩总分100分,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不指定教材,60分(含)以上为合格。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需笔试的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不需笔试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全部直接进入面试。

3.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组织开展面试资格复审工作。面试资格复审时,要求报考人员提供报名申请相关材料的原件,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报名时提交的相关佐证材料原件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4.发布面试公告。

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人才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官方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明确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同时,招聘单位以书面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或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

面试公告发布时间、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现场宣布。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面试时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以上方可按招聘需要进入下一程序,考生笔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6.成绩计算。

(1)有笔试环节的总成绩计算方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30%+结构化面试成绩×70%;

(2)直接面试岗位的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四)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四舍五入(下同)。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的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考核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自愿放弃考核资格或者考核不合格的,视情况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不真实的,或重要的档案材料不齐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对考核不合格的,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由招聘单位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精神执行,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从考核合格人选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按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人才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信息包含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因无考核人选或无体检合格人选,以及报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而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在公示中注明。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入编和聘用的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自治区教育厅机关纪委,0771-5815252(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三)本次招聘工作联系人及电话:毕老师,0771-5330962。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考试命题与评价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考试命题与评价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