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北恩施州咸丰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23人公告

来源:咸丰县人民政府 2023-09-01 11:47:06

咸丰县2023年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根据省、州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公开招聘23名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23人,其中:

岗位1:12人,仅限2023年高校毕业生报考;

岗位2:8人,仅限2023年高校毕业生报考;

岗位3:3人。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报考身份要求为2023年高校毕业生的职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咸丰县户籍人员(本公告发布前取得咸丰县户籍),因高校录取将原咸丰县户籍迁移外地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全日制高校在读学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被列入司法机关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并处于记录期的;

5.参与邪教、非法宗教组织及其活动,无正当理由组织或参与过信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6.因涉“黄、赌、毒”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

7.涉黑涉恶的,或者利用宗族势力甚至黑恶势力等妨碍社会事务的;

8.其他不符合聘用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与加分项公示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0日—9月11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咸丰县民政局403办公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考者必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者需填写《咸丰县2023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1份,携带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报考职位所需的加分佐证材料。

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资格。

5.加分项: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6.加分情况公示

加分情况将在“咸丰人社”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

(二)领取准考证

所有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均需要于2023年9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凭身份证原件和近期免冠1寸登记彩色照片2张到咸丰县民政局403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委托他人代领准考证的需提供考生近期免冠1寸登记彩色照片2张、本人和代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

(三)测试

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咸丰人社”微信公众号。

测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最低合格线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笔试实行闭卷考试,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

笔试内容为居民自治相关法律法规、社区治理政策、社区工作实务、公共基础知识等,总分100分。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可同时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公示期间有考生本人书面申请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因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该职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方可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反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解决处理问题和实践应用能力、奉献精神和责任心。

(四)体检

1.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出现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情况,将就成绩相同的考生重新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测试的职位,考生总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方可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情况,将就成绩相同的考生重新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2.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其他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复检一次,复检应在一个月内完成,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对象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考察

考察由高乐山镇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可以对考生相关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再次复审,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

(六)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测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由县民政局和高乐山镇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名单在“咸丰人社”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聘用,对有异议的拟聘对象,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及选岗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查证不影响聘用的,由高乐山镇人民政府与聘用人员依照相关规定,遵循公平、合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期5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薪酬待遇按照我县有关政策纳入财政保障。

建立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储备制度,将进入面试人员纳入储备计划,储备有效期1年,因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辞职等原因造成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缺额的,经县领导小组同意,从同一岗位储备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工作岗位由高乐山镇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到社区工作,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参加高乐山镇人民政府组织的选岗笔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选岗。

四、相关要求

(一)“咸丰人社”微信公众号为本次招聘的指定官方消息发布平台。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在考试、体检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

(三)报考人员提供相关学历时间一般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经招聘组织部门、单位审核同意应聘的2023年底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提供相关学历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其他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或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起始时间。

(四)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无备考交流QQ群和微信群,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未尽事宜由咸丰县民政局和高乐山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718-6833031(咸丰县民政局)

              0718-6822568(高乐山镇人民政府)

附件2 咸丰县2023年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1 咸丰县2023年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docx

 

咸丰县民政局

咸丰县高乐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