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市合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公告

来源:合浦县人民政府 2023-08-08 12:07:47

合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普通辅助岗位3名,后勤保障岗位1名 (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无私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3.大专以上学历。

4.年满18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3年8月8日至2005年8月8日期间出生)。

6.无违法犯罪记录。

7.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处罚的。

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现役军人。

8.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各种类型控制数人员)。

9.已使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主要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各测试环节入围名单、测试内容、时间、地点等有关信息以后续通知为准。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8日至8月1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地点:合浦县村镇建设中心四楼401办公室(合浦县廉州镇学宫街38号), 联系电话0779-7285692。

4.报名时须提交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合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从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全日制教育大专以上学历人员须提供)、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合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留存报名材料的复印资料或扫描件,原件核验后退还本人。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凡具有不得应聘情形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审核通过后另行通知面试时间与地点,合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于8月16日前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于面试当天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超过规定时间未到场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以面谈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面谈考察现场设5名考官,根据上述要素对应聘者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当天宣布。

(四)体检

根据实际招聘岗位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合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于8月25日前完成。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应聘的,则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五)考察

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后,按程序开展考察。

(六)公示及签订劳动合同

应聘人员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合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合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人事关系的,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解除。

四、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为临时聘用人员,不办理编制手续。

(二)工资经费标准

工资待遇按《合浦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合办发〔2021〕12号)执行,普通辅助岗位月收入工资2800元;后勤保障岗位月收入2500元,以上收入均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在内。工资标准根据合浦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财政状况,进行动态调整。

五、注意事项

(一)有关招聘信息,应聘人员可登陆合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可电话咨询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联系电话:0779-7285692。

(二)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凡多次通知无应答或因个人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参加面试、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须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提交材料虚假,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合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1:合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合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