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南通市通州区档案馆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4人公告

来源: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2023-08-07 11:06:29
  2023年南通市通州区档案馆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南通市通州区档案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协助从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党章》;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遵守《宪法》;热爱档案事业,遵守《档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南通市通州区籍常住户口,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及以上学历;
 
  3.服从组织分配,熟悉公职人员纪律规定,遵守工作纪律,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5.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普通高校在读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有过犯罪记录、刑事处罚执行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2日—8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本人携带报名材料至区档案馆底楼大厅(通州区碧华路197号)报名。
 
  3.应聘人员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表(附件),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能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其它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区档案馆留存)。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8月14日—8月16日。
 
  区档案馆对报名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通知参加笔试,不合格的不再通知。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人数与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情况在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一经发现并查实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或故意隐瞒的,则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有成绩均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考试由南通市通州区档案馆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基本政治思想、档案职业、纪律规定素养,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成绩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2023年8月19日上午9:00—10:30,通州中等专业学校(金沙街道古沙路80号)。
 
  (3)笔试要求: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应聘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到达指定考场参加笔试,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等电子设备,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5的,按实确定。
 
  2.面试
 
  面试成绩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1)面试时间、地点:2023年8月19日下午2:00—6:00,通州中等专业学校(金沙街道古沙路80号)。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评委集体面试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急处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环境适应能力及个性特征,全方位分析判断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职责、招聘条件的适配度,现场评分。
 
  3.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与考察
 
  1.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出现同分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相关文件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原则上拟聘用人员需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的,按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处理。
 
  3.受聘用人员性质为劳务派遣合同工。受聘用人员与南通市通州区宏达劳务技术开发公司(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由该公司派遣到南通市通州区档案馆工作。
 
  受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必须在终止原有合同后,方可与南通市通州区宏达劳务技术开发公司(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合同;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合同纠纷的,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等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出现同分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受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南通市通州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
 
  五、政策咨询及纪律监督
 
  本公告由南通市通州区档案馆负责解释。咨询联系人:韩女士;咨询联系电话:0513—86110318。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0513—81691789。
 
  附件:档案馆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南通市通州区档案馆
 
  2023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