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辽宁锦州市市直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20人公告

来源: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08-01 15:25:28
  2023年度锦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相关规定及我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计划安排,决定开展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岗位
 
  面向锦州市、阜新市、朝阳市、盘锦市、葫芦岛市市级及以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公开遴选锦州市市直事业单位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市级及以下事业单位全额补助在编在岗(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的工作人员。
 
  (二)基本资格
 
  1.政治素质良好,热爱工作,信念坚定,公道正派,品行端正,清正廉洁,遵纪守法;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7年8月14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8月14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具体出生日期的计算方法同上;
 
  3.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两年及以上事业单位相关工作经历(包含试用期),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至报名之日;
 
  6.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聘用当年不定等次除外);
 
  7.具备遴选岗位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历任岗位聘用必须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试用期或规定的服务期未满的;
 
  3.曾受过处分影响使用的;
 
  4.干部人事档案存疑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通过本次遴选考试改变其原岗位类别。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经遴选聘用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人员的其他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岗位查询。锦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23年度锦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可通过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www.jz.gov.cn/rsj/)查询。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线上报名的方式。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个人自愿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填写《2023年度锦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报名和线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可任意选择。
 
  现场报名地点: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路72号)701房间。
 
  线上报名:报考人员将《2023年度锦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须提交的相关材料制作成PDF格式,以压缩包的形式上报指定邮箱jzrsjlyc3872388@163.com。
 
  报名电话:0416-5055237,5055239,15141669456。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4日9:00至2023年8月18日16:00(每日报名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00)。
 
  锦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开考比例为1:2,报名结束后遴选岗位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将调减或取消该岗位遴选计划。
 
  (三)资格审查。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严格按照此次遴选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确认。
 
  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线上报名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公布后,确定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须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在锦州市人才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www.jz.gov.cn/rsj/)公布。
 
  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有效期内)、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从事相关工作证明、教师资格证书、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系统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报考人员遴选资格。
 
  (四)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笔试由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职业能力倾向测验(锦州市锦州中学教师岗位笔试内容: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www.jz.gov.cn/rsj/)发布。笔试最低分数线由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笔试结束后确定,未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
 
  笔试相关事宜通过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www.jz.gov.cn/rsj/)发布。
 
  2.面试。参加面试的人选根据岗位的遴选人数和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中共锦州市委党校教师岗位按照1:3比例确定),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工作由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锦州市锦州中学、中共锦州市委党校的教师岗位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
 
  面试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www.jz.gov.cn/rsj/)发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取消遴选资格。
 
  锦州市锦州中学、中共锦州市委党校的教师岗位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即笔试总成绩×0.5+面试总成绩×0.5=总成绩)。
 
  其它岗位笔试、面试成绩按6:4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即笔试总成绩×0.6+面试总成绩×0.4=总成绩),总成绩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www.jz.gov.cn/rsj/)公布。
 
  (五)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www.jz.gov.cn/rsj/)发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由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定点医院进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检将在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
 
  (六)考察、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人选确定:考察人选为体检合格人员。
 
  1.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结束时,考察组如实形成考察报告。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等额递补。
 
  2.公示。考察结束后,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www.jz.gov.cn/rsj/)公布,统一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拟聘岗位、现工作单位及岗位和考试(笔试、面试)成绩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3.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人员交流和聘岗等相关手续。
 
  四、相关要求
 
  一是认真执行政策法规。要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十不准”,从严审核干部档案。凡有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遴选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二是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遴选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要按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报考人员不得报考经遴选聘用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是严肃遴选工作纪律。要严肃纪律,严格程序,切实监督检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遴选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均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2023年度锦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2023年度锦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