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北咸宁市通城县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招聘管理人员公告

来源:咸宁市通城县人民政府 2023-07-25 11:15:22

2023年通城县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为通城县隽水大道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管理人员1名。招聘公告于7月 25日至8月1日在通城县消防救援大队和“通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zgtc.gov.cn)发布。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40周岁,有专业特长或工作急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男性,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

5.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6.自愿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和管理;

7.业务技能突出,具备胜任职务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

8.在消防救援队伍从事救援工作满1年(含)以上的在职政府专职消防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招聘范围: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学籍或被机关事业单位除名(辞退)或自动离职等处理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员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6.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23年7月27日至8月3日,8:30-12:00,15:00—18:00,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3日18:00。双休日照常受理报名。

(二)报名地点

通城县消防救援大队(通城大道消防救援站)

四、报名程序

(一)个人申请

1.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报名信息登记表,同时提交岗位招聘申请和报名相关资料,所有资料纸质版和电子档各提供一份。

2.报名资料: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证书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应提供《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个人征信报告、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

(二)资格审核

1.审查方式: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8月4日至8月6日。由通城县消防救援大队指定专人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需说明原因;对提交资料不全的应聘人员,现场反馈情况,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完整。

2.注意事项:凡报考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一)体能考核、业务技能考核

1.考核时间:2023年8月8日

2.考核地点:先到通城县消防救援大队集合,再统一带到指定考核地点。

3.体能科目:5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双杠曲臂伸、100米负重,参照《消防救援队伍体能考核标准》进行,总成绩为100分,每项成绩60分(含)以上,综合评定为合格。

4.技能科目:器材讲解操作、单人架设攀登6米拉梯操、3比1倍力系统制作操、一人三盘水带连接,合格标准具体见操作规程,技能科目合格即可。

体能考核、业务技能考核工作由通城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实施,考核为不合格应聘人员不能进入笔试面试环节。此项考核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和县人社局派员现场监督。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8月9日

2.笔试地点:通城县消防救援大队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政治理论、法规条令、消防业务基础知识)和岗位知识。

4.笔试形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试时间为90分钟,由通城县消防救援大队提供笔试题库,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制作一套试卷,密封保存,参考人员现场作答。

笔试工作由通城县人事考试院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成绩为不合格应聘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3年8月13日

2.面试地点:通城县消防救援大队

3.面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能力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内容为初战指挥能力。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人际交往、组织协调、统筹管理等能力。

4.面试方式:面试题库和评分标准由县消防救援大队提供,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制作一套试卷,密封保存。考官由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人员组成,考生在面试前30分钟抽取面试题目和顺序,在15分钟的时间内完成作答。

5.计分方式:综合能力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每个科目总分为100分,实行量化评分,按照综合能力测试×50%+专业能力测试×50%的比例折算,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工作在县纪委监委的监督下由通城县人事考试院和通城县消防救援大队共同组织实施。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折算比例如下:按照体能×25%+技能×25%+笔试×25%+面试×25%的比例,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总成绩在通城县消防救援大队和“通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gtc.gov.cn)同时公布。

六、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考生体能、技能、笔试和面试折算后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情形,按以下顺序优先进入体检考察:

1.体能分数高的;

2.技能成绩高的;

3.笔试成绩高的;

4.面试成绩高的。

(一)体格检查、心理测试

1.体格检查、心理测试时间:2023年8月22日

2.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方式。在指定的三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未经招聘单位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主动放弃。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

4.心理测试。心理素质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为“不合格”,不予招录。

(二)考察

1、考察由通城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审小组负责,到招聘对象所在的村(居)委会、派出所深入走访调查,重点考核招聘对象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如有需要可以对应聘人员的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

2.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通城县消防救援大队和“通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gtc.gov.cn)同时公布。

七、公示与聘用

经考核合格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内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拟聘用人员被取消或放弃聘用资格的,该岗位按考核总成绩排序、组织考察和消防救援大队党委研究结果的进行递补。

新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首次聘用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消防救援大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按总成绩排名次序依次递补,并报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备案。

八、组织实施

招聘工作由通城县消防救援大队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委托通城县人事考试院承办公开招聘相关工作。通城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消防救援站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实施。

九、纪律要求

1、通城县隽水大道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事业编制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2.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规定,实行回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