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水利部节约用水促进中心第二批招聘3人公告

来源:中国水利人才网 2023-07-13 09:09:35
水利部节约用水促进中心2023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水利部节约用水促进中心2023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3年应届毕业生,考生在校期间须无社保记录,凡在入学前签订了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协议的定向生、委培生,海外留学归国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京外生源必须符合办理进京落户政策规定的条件。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需为非在职的应届毕业生,当年要如期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京外生源,年龄为18周岁以上,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京内生源,年龄为18周岁以上,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6.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招聘单位简介、招聘岗位信息详见《水利部节约用水促进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单位简介》(附件1)、《水利部节约用水促进中心2023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附件2)。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12日至7月26日。

(二)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登录水利人事招聘考试平台(https://www.slrsks.cn),进入2023年水利部所属在京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栏进行注册报名。

(三)资格审核。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最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以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目录进行审核。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我中心确认报名资格。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岗位需求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并成缴费的人数需至少满足1:3的比例,人数不足取消该岗位招聘。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时,需要同时提供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可根据此情况选择是否报考。

(四)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一)第一轮考试。采取线上笔试方式,委托水利部人才资源开发中心组织开展。设定60分(百分制)为笔试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轮考试的人选,不足1:5比例的,按照笔试合格考生实际人数确认。笔试考试成绩不带入后续环节。考试有关具体事宜将在水利人事招聘考试平台(https://www.slrsks.cn)发布。

(二)第二轮考试。采取面试方式组织开展,由水利部节约用水促进中心组织进行结构化面试。面试合格线为60分(百分制)。具体面试安排(方式、时间等)按照水利部有关规定要求具体确定。面试阶段将安排心理素质测评。考试有关具体事宜将在水利人事招聘考试平台(https://www.slrsks.cn)发布。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考察环节通过查阅人事档案、谈话等方式综合了解考生情况。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体检人员出现不合格的或考察不通过的,或考生主动放弃,视情况按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

七、拟聘用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水利人才网等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水利部节约用水促进中心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岗位待遇

按照国家、水利部有关政策和水利部节约用水促进中心相关制度执行。

十、监督与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10-63207625;

技术咨询电话:010-63204113;

监督受理电话:010-63207618。

附件:1-2

1.水利部节约用水促进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单位简介

2.水利部节约用水促进中心2023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

水利部节约用水促进中心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