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邵阳市城步县遴选教师62人公告

来源: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07-10 14:05:55

城步苗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遴选教师公告

 

为了满足县城学校教育教学需要,及时补充县城学校教师队伍,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盘活教育资源,根据县城学校教师紧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从全县乡村学校遴选在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6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公开遴选中小学教师在有编制的前提下进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拔要求,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和流向合理的选拔原则,采取报名、笔试、面试的方式,面向全县乡镇学校公开遴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编教师。

二、遴选计划及相关条件

(一)遴选计划:本次公开遴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62名,详见《城步苗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遴选教师岗位条件计划表》(见附件1)。

(二)遴选条件

1、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积极投身课堂教学改革,实绩突出。

(2)城步县在编教师,年龄不限。参加工作时间5年以上(至2023年8月31日工作满5年)。

(3)报考幼儿园岗位的教师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且现任工作为幼儿教育岗位。报考小学岗位的教师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现任工作为小学教育岗位。报考初中岗位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现任为初中或小学教育岗位。报考一中岗位的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的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职中岗位的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的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4)符合拟遴选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符合《城步苗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遴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条件计划表》中的遴选资格条件要求。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评定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基层高”),服务期未满5年的;取得“基层中”任职资格后服务期未满4年的。

三、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公示、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公告在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engbu.gov.cn)和教育局网发布。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4日

(上午9:00-12:00;下午2:00- 4:50)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六楼会议室

3、报名须知:报名时须带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大一寸电子彩照2张。填写《城步县2023年公开遴选教师报名表》(附件2)。分岗位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4、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遴选公告,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签字承诺,否则,不予报名。参与报名的工作人员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初审签字,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程序。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实行100分制,占综合成绩50%。笔试时间:2023年7月25日上午9:00开始。准考证发放时间:2023年7月24日上班时间,地点:县教育局政工股。

(三)面试

面试采取微型课试教的形式进行,实行100分制,占综合成绩50%。面试名额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与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另行发放。

(四)公示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数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结果在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局网进行公示。本次遴选各环节不予递补。

)办理调动手续和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于2023暑假办理相关调动、聘用手续。确定聘用学校的教师须签具《承诺书》、需遵守聘用学校制度,服从岗位聘用结果。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遴选全程由县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县人社部门负责指导。报名参加遴选人员应及时了解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局网站发布的关于此次遴选工作信息,保持手机畅通,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影响的责任自负。

2、本次遴选异动的学校管理人员聘用到新单位后,原所任学校管理职务自然消失,按普通教师调入新单位。遴选异动的教师按所选学校的岗位职数情况重新聘用确定岗位等级,办理所聘岗位工资。

3、本公告解释权属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局,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7361027   举报电话:7361662

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3年7月8日

附件1:城步苗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遴选教师岗位条件计划表

附件2:2023年公开遴选教师报名登记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