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云南昆明嵩明县中医医院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11人简章

来源:嵩明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 2023-07-10 10:39:39

嵩明县中医医院2023年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嵩明县中医医院拟定于2023年6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序号

招聘岗位

专业要求

计划招聘人数

岗位类别

学历要求

执业证要求

年龄要求

1

护理

护理

护理学

11

专业技术人员

高中起点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需取得护士执业证

年龄须在28周岁及以下,(1995年6月30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风正派,服从分配;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学历、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的具体条件。
 
(二)不予聘用的情形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曾受过刑事、纪律处分的人员;
 
4.在各类公开招聘中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记入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报考人员隐瞒以上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资格;被聘用人员隐瞒以上情形的,一经发现立即解除聘用。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0日-7月14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4:30-17:00
 
(二)报名方式、地点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公告发布在嵩明县人民政府网、嵩明县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
 
报名地点:嵩明县中医医院门诊楼四楼小会议室。
 
联系电话:0871-66035727
 
(三)现场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自行下载、打印和填写;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证明材料;
 
4.执业证或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四、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参加考试的人员。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有不符合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立即解除聘用。
 
五、心理测试、笔试及公示
 
(一)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招考下一环节。
 
(二)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满分为100分。
 
考试范围:护理专业基础知识和相关知识。
 
心理测试及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公示
 
笔试成绩及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嵩明县人民政府网、嵩明县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面试及实践技能考试
 
依据笔试成绩合格的从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及实践技能考试。
 
(一)面试及实践技能考试方式、内容:
 
面试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重点考察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实践技能考试重点考察招聘岗位的常用技能操作,随机抽取一项操作考核。
 
(二)面试及实践技能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及实践技能考核地点:另行通知
 
七、成绩计算及公示
 
(一)综合成绩:总分100分。
 
笔试、面试、实践技能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技能操作×30%,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笔试、面试及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嵩明县人民政府网、嵩明县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八、体检
 
(一)进入体检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拟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
 
(二)如在体检环节上位考生因身体原因或主动放弃体检,则由下位考生按递补规则顺位递补。
 
(三)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能在规定时限完成的不予聘用。
 
(六)体检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九、公示
 
经综合考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确定的公示渠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安排上岗试用。本次招聘全流程中的每个环节的成绩在嵩明县人民政府网、嵩明县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十、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名额或因考生放弃而空缺的名额,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十一、聘用
 
(一)通过综合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须在医院指定的时间持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资格证等相关资料到医院资格复审后办理相关手续;不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并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二)有工作经历人员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文件原件。
 
(三)录用后经医院护理部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方可上岗,试用期、试用期工资按国家法律规定、医院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执行。
 
4.试用期满,经院、科两级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员工并按照合同约定发放工资及福利待遇,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十二、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查看公告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应试人员中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本次招考活动各环节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主管局及社会各界监督。
 
(五)监督电话: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871-67913783
 
县卫生健康局:0871—67911779
 
医院纪委:0871-67911055
 
十三、其他
 
(一)本方案由医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71-66035727
 
(三)招聘工作由中共嵩明县中医医院纪委全程监督。
 
附件:《嵩明县中医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外护理人员报名表》,可以扫码关注医院公众号。
 

嵩明县中医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外护理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