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使用总量控制数招聘31人公告

来源:河北人社网 2023-07-04 10:21:03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2023年使用总量控制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2023年拟面向社会使用总量控制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隶属于河北省教育厅,现有在校生6000余人,教职工170人。学院共有6系2部1中心,设有财经系、信息系、教育传媒系、公共管理系、现代服务系、环境工程系、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部、基础部、继续教育中心。学院前身是成立于1950年的河北省团校,1987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成立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纳入成人高等学校序列。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开始招收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学生。2021年10月,经中央编委、省编委批准划转到河北省教育厅管理。学院注册地址为石家庄市槐中路417号。
 
  学院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在省教育厅管理下,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立足河北、服务京津冀,培养社会治理领域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高水平高职学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7年07月05日至2005年07月05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07月05日及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3年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拟使用总量控制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4名、管理岗位人员7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2023年使用总量控制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专项招聘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安排部分招聘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赛会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人员。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07月05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3年07月(含07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网站(https://www.hbqgy.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 (https://www.hbqgy.cn)。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07月05日08时-2023年07月11日12时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07月05日08时-2023年07月11日17时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者需登录网站招聘系统,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党员证明、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还要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加盖国家认可翻译机构公章的所学专业课程翻译件扫描件。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资格审查。由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组织人事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由学院组织人事部通过网络报名系统反馈。审核通过的考生进入笔试环节,审核结果为“驳回”的考生可根据提示未通过原因进行修改,学院组织人事部根据修改后信息再次进行审核;经修改后,审核结果仍显示“未通过”且不能再修改的考生不具备报名资格。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准考证发放。通过网络报名系统通知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方式。使用人员控制数公开招聘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主要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以及应聘岗位相关知识。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通过学院网站发布。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一个工作日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在学院网站(https://www.hbqgy.cn)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未达到1:3比例的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考生的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通过学院网站(https://www.hbqgy.cn)发布。
 
  3.面试方式。教师岗位通过试讲、行政和管理类岗位通过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试讲、结构化面试现场打分,满分各为100分。试讲和结构化面试均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学院公示栏张贴并在学院官网公示。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面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组织人事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网站(https://www.hbqgy.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1.通过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网站(https://www.hbqgy.cn)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资格复审与笔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2.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节点,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相关操作或未能参加招聘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错过考试、考察、递补等招聘环节的,自行承担责任。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3.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机制,对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发生的失信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考生须对个人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4.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在报名审核、资格复审、考察审档阶段可提供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查询信息,在2023年7月底前须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而后办理聘用、入职相关手续。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0311-87251604(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组织人事部)
 
  监督举报电话:0311-87251621(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纪检监察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84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河北省教育厅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事业单位2023年使用总量控制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
 
  2023年07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