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南省经济管理学校招聘教师方案

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07-03 10:42:10

河南省经济管理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方案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规定,经校党委研究决定,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专任教师。为做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学校简介

河南省经济管理学校是一所隶属于省委教育工委主管的国家级重点中专,办学地点在南阳市。目前在籍生10000余人,教职工439人,占地439亩,总资产4.17亿元。学校现有8个专业群,共20余个专业,是全省首批“双高”建设学校,先后荣获全国粮食行业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全国就业指导先进单位、省级平安校园、省级文明学校等荣誉。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主要校级领导为组长,其他校级领导为副组长,人事、教务、纪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处处长兼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全供事业编制,具体专业及人数详见《2023年河南省经济管理学校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本科阶段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已就业考生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者已从原单位辞职的证明材料;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2023年河南省经济管理学校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主要程序有:信息公布、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在学校官网(http://www.hnjgxy.com.cn)进行发布,请及时关注。

(一)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henan.gov.cn/)、河南省经济管理学校网站(http://www.hnjgxy.com.cn)发布。发布时间2023年6月30日至7月10日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8:00----7月14日18:00。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请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http://zhaopin.haedu.gov.cn/default.aspx?sid=118 ,进入“河南省经济管理学校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请应试者按照公布的专业目录谨慎选报,成功报名后务必牢记登录账号及密码。

2.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初审和复审(现场确认)形式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初审环节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方式。复审在面试环节前进行,应试者(本人到场)必须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提供原件。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环节,一旦查实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具体时间、地点关注学校官网信息发布。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前各类复习材料及教材。

1.笔试

笔试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进行,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考试科目为教育类,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关注学校官网信息发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对于紧缺、急需专业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报省教育厅同意后经省人社厅批准备案,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变动情况将及时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参加笔试相关各类事项提前在学校官网公布,笔试成绩7个工作日内在学校官方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

2.面试

面试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进行,由第三方考试机构承办。面试的相关事项详见学校网站公告。

(1)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认。进入面试的人选须本人到现场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笔试准考证、个人简历、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以上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注:组织开展面试资格复审时,针对2023年7月份毕业生所在学校没有办理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可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材料,正常面试,在用人单位聘用前仍没有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将不予聘用);近期一寸同版红底免冠照片4张;报名者是已有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并注明是否在试用期内)或者已从原单位辞职的证明材料。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因取消应聘资格而空出的面试名额,以笔试成绩顺延递补。

(2)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职业教育发展、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实际处理问题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考场实行全封闭且全程录像。面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成绩。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组织现有的应聘人员面试。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的所有人员平均分以上,成绩有效,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录取。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执行。如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或放弃体检的,依据考生总成绩按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不再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事业单位招聘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视其放弃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

河南省经济管理学校人事处 0377-83995950 

监督电话:

河南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1970

河南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371--69690394

河南省经济管理学校纪检监察室 0377-83995987

2023年河南省经济管理学校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岗位代码

岗位名称

招聘专业

人数

学历学位

备注

1001

教师

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法学

1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本科阶段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1002

教师

体育教育学、体育教育与训练学、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与健康、运动训练

1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003

教师

财务管理、财务学、会计学、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工商管理

1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004

教师

物流管理、物流与供应链管理、物流管理与电子商务

1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005

教师

艺术设计、美术学、插画、服装设计

2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006

教师

计算机系统结构、物联网工程、物联网工程技术、网络信息安全、数字媒体技术、大数据科学与工程、人工智能、计算机应用技术

1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007

教师

学前教育学、学前教育、音乐学、舞蹈学、音乐与舞蹈学

1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008

教师

机械电子工程、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智能制造、智能制造工程

1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009

教师

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学

1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010

教师

传播学

1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本科阶段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1011

教师

车辆工程、交通装备检测及控制工程、汽车电子工程、汽车运用工程

1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012

教师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心理学、学校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学科教学(英语)

1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