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西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园招聘公告

来源:运城市人事考试网 2023-05-31 14:19:42

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校园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运城因“盐运之城”得名,素有“五千年文明看运城”的说法,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座落于山西省运城市空港南区,成立于1978年,2007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成为全国首批升格的两所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之一。学校占地314.17亩,建筑面积18.56万平方米。现有5系2部七个教学单位、14个专业,其中国家级骨干专业1个,中央财政支持专业2个,省级重点专业2个,省级骨干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国家级、省级实训基地7个。拥有全日制在校生6049人,教职工505人;校内实训场所72个,附属幼儿园2所。

学校始终坚持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始终将办好学前教师教育作为办学之基、立校之本,秉承“求知、求是、为人、为师”的校训精神,持续引领山西省学前教育改革探索,持续保持在办学实力、立德树人、产教融合、师资影响力、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领先地位。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国家及我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现面向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采取校园招聘工作人员方式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含2023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

符合相关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不受本次校园招聘相关岗位设置及专业要求限制,采取一人一策,不占计划聘用名额。经体检、考察合格后,聘用到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列入事业编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6月6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6月6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校园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5.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校园招聘工作人员11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校园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6月6日——6月8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长春海航大酒店(紫荆花店)

2.报名需提交材料:

(1)《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校园招聘报名

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加盖学校公章的在校学习成绩单;

(4)未领取毕业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应说明考生基本信息、上学时间、学历层次以及所学专业及毕业时间);

(5)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专业相符(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必须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颁布的高校专业目录执行。

(2)考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人员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凡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4.资格审查和结果查询

资格审查由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用人单位对审查合格人员,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发送进入下一环节通知。资格审查通过后发放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校园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开考比例

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不达1:5 的岗位,直接进入面试环节;报名人数达到1:5及以上的增加笔试环节,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引进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并列者共同列入面试人选,最终入围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面试形成竞争的岗位,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并以加试成绩排列;直接面试的,如面试成绩相同,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排列。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招聘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1.笔试

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等,满分为100分,笔试用时为120分钟。

参加考试时,报名人员按准考证时间参加笔试。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或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成绩查询等事宜请关注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方网站。

2.面试

在运城市人事考试网和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方网站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进行考察,面试时长为20分钟。

面试成立面试小组,人数一般为5-9人,考官由外聘考官担任,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面试工作关键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考核成绩、总成绩应于当天公布。

因主动放弃的面试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工作进行一次。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

(1)体检有关事宜在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公告,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

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我校、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

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023年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材料为准。对出具材料有疑义的,我校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工作进行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运城市人事考试网和我校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信息。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将拟聘人选报运城市教育局、运城市人社局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校园招聘工作由市教育局及我校监察室监督。对校园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部。

咨询电话:0359-2550660;15135905533

监督(举报)电话:0359-2550730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1: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校园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校园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