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市湖口县司法局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公告

来源:湖口县人民政府 2023-05-26 09:43:58

湖口县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公告

 

鉴于人员变动,湖口县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司法行政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4名,报考人员须满18周岁及以上(2005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原则上在乡镇司法所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无违纪违法及违反诚信方面的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爱岗敬业,遵纪守规,善于学习,服从安排,能够掌握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

5.全日制大专学历及以上。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社会上有不良反映的;

8.其他按照有关规定不适宜从事司法行政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考生将报名材料发送电子邮件到指定邮箱的方式进行报名。应提交资料:《湖口县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司法行政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毕业证书、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证书扫描件。

咨询电话:13970290720(黄女士)

邮箱:lewenrenliziyuan@aliyun.com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起至2023年6月1日18时。

(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后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6月5日9时-6月6日18时。

2.资格审查地点:湖口县数字经济创新融合产业园3楼C08。

3.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①《湖口县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司法行政辅助人员报名表》;②身份证;③毕业证书,同时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④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所有证书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核验后归还。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5.领取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于2023年6月9日(工作时间)到湖口县数字经济创新融合产业园3楼C08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分值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含民法典、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公文写作,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不低于40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为笔试不合格,一律取消拟入闱面试资格。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总分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分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入闱面试)。面试顺序按当天现场抽签顺序确定。

3.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入闱,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则一并入闱,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5.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本次总成绩一年内有效,岗位出现缺员时,可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以相应工作经历者优先)。

2.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规定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六)确定拟聘人员

1.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江西文信人力资源招聘小组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资格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公告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

3.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者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由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人员管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试用期2个月,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或自动离职的,招聘单位可以从报考岗位未聘用人员中从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予以统一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合同制管理。

六、聘用人员待遇

根据用人单位同等岗位薪资待遇,月收入26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

七、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注意接听指定工作电话13970290720(黄女士),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触犯刑法的,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3.因不可抗拒原因造成招聘工作变更的,请予理解。

4.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湖口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5.湖口县司法局监督电话:0792-6332717。

湖口县司法局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