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瓯海区商务局招聘政府雇员公告

来源:瓯海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 2023-05-11 09:12:33

瓯海区商务局招聘政府雇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

2.全日制本科生专业类别为经济学类、经济与贸易类,全日制研究生专业为经济学;

3.专业技术要求:取得经济师中级或以上资格证书,或者具有经济学全日制硕士学位;

4.温州市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0日后出生);

5.具有一定的综合文字能力。

二、报名办法

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5月17日止,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2.报名资料:①《温州市瓯海区商务局面向社会招聘政府雇员应聘报名表》(具体见附件);②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等;③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将报名表(word版)及报名材料原件扫描后发送至ohqswj@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应聘温州市瓯海区商务局政府雇员岗位”,原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审查。(所有材料按顺序整合至一个文件夹,命名为“×××(姓名)+报名材料”)。咨询电话:0577-88224669。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初审后不足3人的,将取消此次招聘。

三、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方式。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进行统一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到岗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温州市瓯海区商务局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则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在中国瓯海网(www.ouhai.gov.cn)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政府雇员聘用手续。

2.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公示结束40个工作日内未与原单位办理完毕解聘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年薪10万元左右。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本科学历且取得中级资格证书或研究生学历的年薪14万。

2.本次公告发布一年内,聘用单位出现政府雇员岗位空缺的,可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成绩由高到低进行补员。

4.应聘人员应准确、完整填写相关资料信息,并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如与事实不符,取消其应聘资格。

5.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州市瓯海区商务局研究确定。

温州市瓯海区商务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doc

温州市瓯海区商务局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