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招聘公告

来源: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 2023-05-10 11:29:59

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公开招聘临时辅助用工公告

 

根据区委编办、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关于规范大兴区临时辅助用工管理的工作意见(试行)》和区卫健委《关于规范大兴区卫生健康系统临时辅助用工管理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委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辅助用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备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专业等条件。具体岗位要求条件详见附件。

(四)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六)岗位条件中关于年龄的说明:要求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3年5月至2005年4月期间出生)。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考生须本人到现场报名。

(一)现场报名及审核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12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黄村西大街33号)

3.报名时需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签字的报名表(见附件1)。

(2)户口簿(含集体户口)首页、本人页(变更页有内容的还需提供变更页);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4)学历学位相关材料:

学历学位证书(具有港澳台地区及国外学历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打印)。

(5)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相关材料。

(6)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粘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二)考核

1.考核时间、地点及具体形式另行通知,相关公告通过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2.考核采取笔试+面试方式,由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招聘岗位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60分)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另行公告。

面试成绩也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每个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相关工作安排将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具体安排及要求另行公告。

(三)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考察后若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个人放弃等情况导致岗位空缺的,可在考核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报名、考核、复审等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将取消招聘资格;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二)从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公开招聘过程中,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均会通过网站进行公示,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并按公告要求参加招聘。

(四)公开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设置。

咨询电话:李老师,010-6028352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附件1:公开招聘临时辅助用工报名表.docx

附件2:2023年临时辅助用工招录岗位一览表.docx

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