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扬州高邮市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来源:高邮市人社局 2023-04-27 15:56:25

2023年2月高邮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公告

 

2023年2月高邮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023年5月4日—5月6日进行(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30),2023年5月6日下午17时30分前未提供齐全复审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资格复审地点: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会议室(高邮市琵琶路63号)。面试时间初定为2023年5月下旬,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打印《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另行通知。

进入资格复审应考人员所需携带资料:

1.报考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需提交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生证。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若资格复审时未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考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空白未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档案托管证明、考生未就业承诺书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3.报考“面向扬州市批准入伍或扬州市户籍(或生源)的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岗位的考生,须提供退伍证、入伍前高校入学证明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4其他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人员特别是在职中小学教师,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其中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最迟必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待业人员需提供档案托管单位证明等。

5.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如学位证书,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证书、从业、执业资格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其中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可提供相应等级的合格证书或425分(含425分)以上国家大学英语考试成绩。

6.留学回国人员另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截止时间2023年12月31日)。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两张。原件当场退还,复印件由人社部门留存。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须自行在报名系统公告栏中下载打印《资格复审表》(一式一份)并如实填写后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如确因有事无法到现场复审的,应提前写好委托书,受托人带好考生所有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书。

经资格复审,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相关证明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高邮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附件:

1.2023年2月高邮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名单.xlsx

2.2023年高邮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doc

3.个人委托书(模板).doc

中共高邮市委组织部

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