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苏州市相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来源:相城人才网 2023-04-27 09:14:19

苏州市相城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根据《苏州市相城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现将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经笔试后进入面试的人选。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2023年5月6日(星期六)—5月7日(星期日):9:00-15:30,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市场(南天成路77号)。请相关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招聘单位将联系考生约定具体的复审时间点,并按时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程序:资格复审要求考生本人到现场参加,考生须出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入现场。如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本人身份证、考生身份证(均原件)及授权委托书。

现场复审程序如下:

1. 资格复审: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复审”窗口摊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2. 复核:通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资格复审后,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复核”窗口摊位由人社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复核;

3. 登记:通过复核的考生将《资格复审表》一份交登记处;

4. 存档:考生将另一份《资格复审表》返回单位存档。

(四)资格复审须提供材料: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具体材料如下:

1.考生携带《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下载并打印,填写好完整信息,加贴二寸证件照)。《资格复审表》打印时间:2023年5月4日9:00起;打印网址: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网上大厅—事业单位报名—我的报名)。

2.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可提供复印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签约的提供本人留存联)、学历学位证书、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3.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1、2022年毕业生报考“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要求其毕业后至报名时未就业,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历学位证书、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4. 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等证明材料。

5.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指经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省聘大学生村官及我市选聘的大学生村官等。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报名时已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截止2023年8月31日)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上述项目志愿者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以下内容:姓名、身份证号、省选聘还是市选聘、进入时间、考核情况、现在是否在岗等)。

6. 研究生以其符合条件的本科段学历(专业)报考学历要求“本科”、“本科及以上”的,以及对本科段专业有具体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本科段学历学位证书。

7. 国(境)外留学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外,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可先提供学校证明信或者录取通知书(原件和中文翻译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招聘公告》规定于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材料。

8.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考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以及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岗位代码16)的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外,还应提供退役证和县(市、区)及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9. 报考“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人员,须在资格复审现场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各类视同2023年毕业生的情况相应作出书面承诺。

(五)其他事项

1. 经资格复审,考生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考生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2.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

面试时间初定为2023年5月20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请于2023年5月17日9:00起登录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报名系统(网上大厅—事业单位报名—我的报名)自行缴费并打印。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招聘公告》为准。

政策咨询电话:0512-85182256、85182252;

技术保障电话:0512-85182320。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