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湘西州龙山县卫生健康局选调10人公告

来源:龙山县人民政府 2023-04-19 11:45:35

2023年龙山县卫生健康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龙山县县直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实施办法(试行)》(龙组通〔2022〕32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卫健系统卫生人才合理流动和调配,使之成为留得住、用得上、受群众欢迎的卫生人才,为充实县城部分单位人才紧缺的现状,拟面向全县乡镇卫生院公开选调10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与计划

选调岗位详见《龙山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符合条件的编制在乡镇卫生院(不含社区服务中心)且在编在岗专技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

2.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2018年4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不含4月1日),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和工作经历;

4.年龄(助理级40周岁及以下、中级职称的45周岁及以下,高级职称的50周岁及以下);40周岁以下指1982年4月18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指1977年4月18日后出生,50周岁以下指1972年4月18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符合公开选调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未满服务年限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新提拔或在拟调出单位工作未满一年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岗位。

以上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至2023年3月31日。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6日上午9:00至4月28日下午17:30。

2.报名地点: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6260031

3.报名方法:本次公开选调实行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要求,选择合适岗位报名。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前先填写报名表,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再到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办理报名手续。

4.报名须提交的资料(需一次性提供)

①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两张两寸免冠彩色近照);

②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③岗位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个人征信报告;

⑤相关工作经历和岗位所需的具体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工作经历指正式入编后的工作经历。

5.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表需经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并提交报名需要的相关材料,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根据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经县卫健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确定笔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本次公开选调报考人员专业认定参照《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3)。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未列入《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用人单位会同其主管部门认定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报考人员学历高于所报考岗位最低学历要求的,不受全日制限制。

(二)考试

考试方式及内容。公开选调考试采取闭卷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加分分值组成(加分项,近三年(2020年-2022年)凡是获得国家、省、州卫健委及县卫健局表彰奖励的一次分别加1.8、1.6、1.4、1.2分,获得省、州、县人民政府嘉奖(记功的)一次分别加1.8、1.6、1.4分,整个加分项最高只能加5分),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医学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总分为100分。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公开选调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县卫生健康局提出意见,可适当降低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若出现同成绩、同排名的情况影响下一环节对象的确定,需进行加试确定下一环节入围对象。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则以《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对象,《专业知识》成绩也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最后一道题的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和要求按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并审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或因其他原因造成选调岗位空缺的,须从相应岗位参加笔试人员中递补,递补须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次数不超过1次,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公示与调动

拟调人员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拟调动人员进入选调单位后,必须同意调入单位相应岗位等级没有空缺,愿意在其他较低空缺岗位中聘用,签订聘用合同,确定相应的工资待遇。

五、有关要求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有关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743—6260031(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附件:

附件1:龙山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公开选调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23年龙山县卫生健康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龙山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