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树人学院招聘4人公告(2023年第二批)

来源:浙江人事考试网 2023-04-13 10:57:37

浙江树人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23年第二批)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树人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树人学院:浙江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校现有杭州拱宸桥、绍兴杨汛桥两个校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2个岗位共4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应聘。

对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3年8月底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2023年9月底前正式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我校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我校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18日9:00-4月24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zjks.rlsbt.zj.gov.cn/)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的省属事业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该时间可能尚有较多市县事业单位委托笔试,一般不影响分头报名,但考试时间将有冲突)。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4月18日-4月25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4月18日9:00-4月26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23年5月18日-5月20日上网(http://zjks.rlsbt.zj.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未按百分制计分的,先进行等比例折算),按笔试40%、面试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 暂定2023年5月21日(全天),杭州市内。

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客观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题)。两个科目分上下午进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6月5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浙江树人学院网站通知。

入围面试人员应携带身份证、从本科起的学历学位证书、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岗位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我校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3、面试

参加面试时,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辅导员岗位面试包括无领导小组讨论和结构化面试。

(1)第一轮面试,面试方式为无领导小组讨论。第一轮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根据总成绩(按笔试40%、面试60%计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高者优先)按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结构化面试。

(2)第二轮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口头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

各岗位根据第二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核对象。

(三)体检、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相关办法进行。各用人单位(部门)组织安排不少于4周时间的实习考核(一般应在公布入围考察人员后一周内开始实习),并提出考核意见,作为考核组成部分。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或原任职单位坚持不予配合,导致在考察期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按不宜聘用认定。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考核、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辅导员岗位按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

2、聘用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正式入职。逾期不能入职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树人学院网站(http://www.zjsru.edu.cn,“师资队伍/人才招聘”);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8297019(浙江树人学院纪委办公室)。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8285816

附件:浙江树人学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计划表(2023年第二批)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