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连州市医疗总院委托广东省妇幼保健院招聘30人公告

来源:连州市政府 2023-04-11 14:12:27

2023年连州市医疗总院委托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公告

 

为适应连州市医疗总院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医疗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第13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由连州市医疗总院委托广东省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连州市简介

连州市位于广东省西北部、小北江的上游。距广州约230公里,车程约需3小时,清连高速、二广高速、广连高速、107国道、323国道贯穿全市。全市总面积2663平方公里,管辖10个镇、2个民族乡,户籍人口约53万。连州市是粤、桂、湘三省(区)交通枢纽和商品集散地,是粤西北区域经济文化中心和粤北旅游中心城市。连州是中国摄影之城、中国生态旅游大县、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广东省旅游强市、广东省教育强市。

连州经过近年的快速发展,交通发达,国道、省道纵贯全市。电讯先进、通信网络健全。市容市貌焕然一新,街道井然,整洁卫生,马路宽阔,晚灯璀璨,文娱活动丰富,城市功能齐全,社会治安稳定,社会秩序有条不紊,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旅游接待能力强,宾馆酒店大厦林立。

连州市医疗总院于2019年11月28日经连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下辖19家成员单位,是连州市唯一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单位。目前,连州市医疗总院拥有在职职工2600余人,开放床位数2035张,总院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慢病院等新建住院大楼建成投入使用后,预计总床位数可达2500余张。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临床医疗人才30名,岗位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1.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招聘对象: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应聘者应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和其他证件,应聘有执业注册规定的岗位须具有相应的执业注册证书且处于有效注册期内。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应聘相关岗位。国(境)外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本次公开招聘将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符合政策的应聘人员可应聘相应岗位。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中医药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粤卫科教函〔2022〕14号)文件精神: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 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指“初级职称人员,在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级以上职称无此要求”。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列入连州市医疗总院成员单位公益二类事业编制管理。按国家、省有关政策及聘用单位相关规定,享受所聘岗位相应的福利待遇。对于符合连州市人才政策条件的,可申请享受对应补助。

五、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相应的资格证书;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6.连州市医共体成员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二)年龄条件:

1. 本科学历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1日之后出生);

2. 研究生学历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1日之后出生)。

(三)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资格,须国家承认。

六、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和临床考察、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上午9∶00至5月5日(星期五)下午5∶00。

2. 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sydwzl.com/gdlzylzyzp2023/ )进行网上报名,按网上报名系统要求上传证明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接收报名。

3.报名流程

(1)报名者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报名岗位确认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2)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将在报名系统实时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初步审核。

4.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毕业证书的专业为准)须与招考岗位专业一致,专业代码详见《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应聘,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应聘人员应保证所填报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提供的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者本人负责。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现场资格复审

1.网上报名初步审核通过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2.现场资格复审安排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见连州市政府网站和省妇幼官网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留意网站公告并保持手机通讯顺畅。

资格审核须本人到现场进行审查,不接收委托。提交所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3.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已报名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核者,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应聘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4.资格审核需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内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和学信网学籍验证情况等材料;国(境)外院校毕业生在报名时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3)符合应聘岗位的其它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有执业经历的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研究方向证明等;

(4)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应聘证明(往届毕业生需提供)。

(三)面试和临床考察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可参见面试。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面试+临床考察”的方式进行,不单独设置笔试环节。

1.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临床考察阶段)。每名应聘者面试后,招聘单位以书面的形式将面试成绩告知应聘人员。

2. 临床考察

招聘单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临床考察人数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进入临床考察环节人选,若出现因面试成绩相同导致临床考察人数超过1:5比例的,则按面试主评委的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主评委评分仍相同的,则组织成绩相同人员重新面试;若实际通过面试人数不足1:5,则按实际通过人数进行临床考察,临床考察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临床考察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素质、专业水平、知识结构、工作表现。临床考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面试和临床考察地点均在广东省妇幼保健院番禺院区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见连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和省妇幼官网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留意网站公告并保持手机通讯顺畅。

(四)体检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要求进行。招聘单位根据临床考察合格成绩由高至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由应聘者自理。

(五) 考察

招聘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实施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六) 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面试、临床考察、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连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省妇幼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来访等方式实名向连州市医疗总院反映。

(七) 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办理聘用手续材料或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确由特殊情况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可适当推迟。

七、聘用管理

对于需要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和培训承诺后,以连州市医疗总院成员单位人身份送至广东省妇幼保健院以委托培养方式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住培期间按照省妇幼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所从事岗位不需要规范化培训的聘用人员,聘用后在连州医疗总院工作满一年后,由连州市医疗总院安排派送至广东省妇幼保健院相应专科进修学习一年。聘用人员应承诺在连州市医疗总院所聘岗位工作5年以上。

八、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请保持应聘期间手机(报名时在报名表中所填的手机号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聘用人员应承诺在连州市医疗总院所聘岗位工作5年以上。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本公告由连州市医疗总院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一) 招聘单位联系电话:0763-6689971。

(二) 监督部门: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763-6667036)、连州市卫生健康局(电话0763-6612408)。

连州市医疗总院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2023年4月10日

附件下载:附件1.2023年连州市医疗总院委托广东省妇幼保健院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