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徽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2人公告

来源:安徽人事考试网 2023-03-21 10:18:12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徽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公告已发布,本次共招录12人,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9:00至4月2日23:00 ,笔试时间为2023年5月7日(星期日),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笔试复习课程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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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进入:报名入口(3月27日9:00至4月2日23:00 )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徽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徽局所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拟公开招聘12名工作人员,均纳入事业编制内管理,具体岗位及条件自3月20日起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发布。单位简介可登录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网站(http://www.lswz.gov.cn)了解查询。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和2023年应届毕业生,或经国家认可的境外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应聘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志投身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事业;
 
  (三)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四)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五)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三)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四)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五)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六)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七)现役军人;
 
  (八)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九)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9:00至4月2日23: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4月3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4月3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4月5日20: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的紧缺岗位,可降低比例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7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笔试
 
  2023年度省直事业单位统一笔试公开招聘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
 
  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考试时间为2023年5月7日(星期日)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上述两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报考人员可于5月4日至6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合肥市。
 
  6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成绩公布后一周内,报考人员可登录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网站,查询岗位入围情况。
 
  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两科笔试成绩总分150分。专业测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考生有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专业测试资格。
 
  六、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确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徽局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5: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不足5:1比例的,按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实际人数进行专业测试。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协调应变能力、专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及潜能等,满分100分。专业测试实施方案(公告)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徽局制定并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网站公布。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定最低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该岗位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垂直管理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要求进行发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徽局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九、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徽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网站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二、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徽局负责解释。
 
  (二)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0551-65164161(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徽局人事处)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考务咨询电话:0551-63457903(省人事考试院)
 
  监督举报电话:0551-65135823(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徽局机关纪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岗位表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徽局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