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中小学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42人简章

来源:海勃湾区政务网 2023-03-09 13:42:46

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2023年中小学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简章

 

为适应海勃湾教育稳步快速发展,进一步加强海勃湾区各学校高层次教师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2023年中小学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简章如下:

一、引进教师计划

全区计划引进中小学教师共计42人(初中教师28人、小学教师14人),计划赴高校引进“高校毕业生”并同步面向全国引进成熟教师。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海勃湾区2023年中小学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专业及要求岗位表》。

二、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赴各大师范类院校引进“高校毕业生”

1.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院校,原“985”、“211”、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中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省属重点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2005年3月10日之前至1993年3月10日之后出生的)。

4.符合所报学段或以上等级的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受疫情影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材料并就本人教师资格提供承诺书,承诺在规定时间取得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取得的取消引进资格。

5.2023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

(二)面向全国引进“成熟教师”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具有中级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要求有5年以上教学工作经验,同等条件下有班主任工作经历的优先录用。

3.需获得盟市级及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基本功赛一等奖”、“优质课一等奖”、“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任一荣誉称号。

4.年龄在40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的),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特别优秀的,经中小学校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领导小组研究,条件可适当放宽。

5.教龄三年以上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和原“211”、“985”院校、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中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直接报名。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学生(不含当年应届毕业生);

2.乌海市试用期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引进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待遇

(一)引进的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列入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同等待遇,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不低于5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引进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在合同约定服务期五年内不准脱产考研、不得离开教育一线、辞职或调离海勃湾区教体系统,否则不予办理一切相关人事手续。违反合同约定提前辞职、调离的,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取消事业编制。

四、招聘工作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的时间和地点:2023年3月11日,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田径场。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持如下材料:

(1)《乌海市海勃湾区2023年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距报名时间6个月内,白色背景,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填写个人简历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准确填写本人就读大学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还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提示: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请于资格复审前一个月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同时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报考者须持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4)受疫情影响未取得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可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材料并就本人教师资格提供承诺书,承诺在规定时间提供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5)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属于企业职工并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2.网上报名

(1)符合报名条件的成熟、优秀教师,可于2023年3月11日起进行线上报名,按要求填写简历信息。

(2)将“Word版报名表+PDF版的佐证材料”,命名为“姓名+毕业院校”发送到:hqjtjzgb@163.com邮箱。具体要求如下:

如实填写《乌海市海勃湾区中小学校2023年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Word版,同时以PDF的格式,将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院校公章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证明》)、学位证(研究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在线学籍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等组成一个PDF。

(3)如报名岗位已经完成引进任务,则直接电话给予回复。

3.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海勃湾区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资格审查小组负责。现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直接扫码进入“2023年海勃湾区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微信群,关注相关信息通知。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网上报名的要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动态,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将在面试微信群中通知或通过简章发布网站进行公告。

(二)结构化面试(根据现场报名情况确定是否进行)

1.开考比例。每个岗位的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一般不低于3:1,对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教育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直接进入试讲环节,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减少岗位引进计划数或调整为其他岗位,调整后的岗位,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2.同场次应聘人员派代表,在不少于两套的面试考题中抽取一套试题作为本场次试题,应聘人员依抽签顺序作答,考官组根据应聘人员答题情况参考试题考察要点打分。主要考察引进人员的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逻辑思维等。面试时间为每人5分钟。

3.结构化面试成绩采取现场发放试讲成绩单的形式向应聘人员公布。每一岗位依结构化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或划定成绩合格分数线确定进入试讲人员。已取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主动放弃的,依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试讲

1.开考比例。如有降低比例进行试讲的岗位,须在试讲前进行公布;试讲进行时,如实际到场参加试讲人数等于或少于实际招聘岗位数,则此场次的考生试讲成绩须达到本考区全部该专业考生试讲成绩平均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2.试讲满分为100分。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质量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采用模拟课堂方式进行。

3.同级别同科目岗位试讲者在不少于两套的试讲考题中抽取一套作为本级别科目试讲题,考生依抽签顺序,经过封闭30分钟的备课时间,依次对考官组现场讲课,试讲时间为12分钟。

4.试讲成绩采取现场报分或即时发放试讲成绩单的形式向应聘人员公布。考试总成绩=试讲成绩×100%,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考生自行放弃的,按照考试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试讲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结构化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结构化面试成绩也相同的,进行现场加试,高分者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1.体检

(1)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由教育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3)教育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或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必要时,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可以要求体检对象复检。

(4)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考察

考察工作由教育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察时须会商地方公安等相关部门,对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对于有刑事犯罪记录或有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考察工作结束后,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形成考察报告,按照管理权限报区委组织部进行批复,并在区人社局和区编办备案。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教育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拟引进人员名单在海勃湾区人民政府网站、海勃湾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教育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因个人原因放弃或公示期查实不予引进的,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引进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教育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将拟引进报告和拟引进人员花名报教育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将拟引进人员花名册和备案表分别报送至区委组织部办理引进审批手续。

3.不得引进的其他情形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应聘人员从报名开始日至公开招聘办理引进备案手续前,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被全日制高校(以报到注册为准)录取的,取消其本次引进资格;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引进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引进的。

五、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人才引进过程中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二)建立应聘人员公开招聘考试个人诚信档案。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及诚信管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人才引进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扰乱正常招聘秩序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引进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本次公开引进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海勃湾区政务网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三)本简章由海勃湾区2023年中小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咨询和监督电话

1.引进岗位及资格条件咨询电话:潘老师:18004735590,

郭老师:13947333577。

2.监督举报电话:0473-3156097。

附件1:乌海市海勃湾区2023年中小学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专业及要求岗位表.xlsx

附件2:乌海市海勃湾区2023年引进中小学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乌海市海勃湾区2023年引进中小学高层次教育人才诚信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