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攀枝花市仁和区事业单位春季引才公告(23人)

来源:攀西人才网 2023-03-07 09:37:07

2023年攀枝花市仁和区事业单位春季引才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优化仁和区人才队伍结构,培养造就一支适合仁和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根据《四川省人事厅 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7〕24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的通知》(川委办〔2019〕3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我区拟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2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攀枝花市仁和区公众信息网www.screnhe.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2023年攀枝花市仁和区事业单位春季引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引才范围及条件

(一) 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2.具体条件

(1) 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原件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结束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执业)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2)一般岗位要求年龄30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3月14日以后出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3月14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岗位,详见《岗位表》。

(3) 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报考者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应与招聘单位所要求的专业一致。报考者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须与《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一致。如有以下特殊情况之一的,经审核通过后可报考:

①报考人员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人员自行提供证明材料);

②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但与招聘专业学习内容(研究方向)一致的可报名(报考人员须提供国内相关高校开具的一致性证明);

③报考人员因所在院校开设专业名称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但经所在院校书面证明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

(4)在职人员报考者,须征得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人事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3.其他要求

报考者应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不得报考的情形

(1)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的。

(3) 尚处于试用期内或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4日) 。

(4)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 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6) 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 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

(8)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才方式

本次引才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方式进行。

四、引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免收报名费。

2.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主要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请报考者登陆智联招聘报名信息系统(https://pzh.zhaopin.com/) ,选择相关岗位,填写并提交《2023年攀枝花市仁和区事业单位春季引才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及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 、职称资格证、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料电子版(原件扫描) 进行报名。报考者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 部门出具的书面同意报考材料。

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4日8时至3月31日18时。

(二)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

1.资格初审。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智联招聘(https://pzh.zhaopin.com/)报名信息系统对网络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依次进行资格初审。将资格审查结果及时通过短信和邮箱通知报考人员,请报考人员注意查收。

考生应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考部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资格复审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在(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发布,请考生关注查看。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综合考核及结果运用

1.考核内容及方式

采取面谈、面试考核等方式进行。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核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知识结构、专业素养、沟通协调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2.考核结果运用

引才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意向人选,最后一名有2人及以上考核成绩相同的,由考核组统筹组织加试,择优等额确定意向人选,报考者面试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确定为意向人选;未形成竞争的引才岗位,意向人选的面试考核成绩应不低于80分。拟聘人选可少于公告公布的招聘名额。

考核结束后,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在政府部门网站上公示相应岗位面试考核人员成绩排名,公示时间3天。

(四)体检

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招录职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生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1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等额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各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考察内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考核人员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

(六)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者按规定程序报经审批后面向社会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

1.经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2023应届高校毕业生先签订“三方协议”,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后办理正式入职手续。

2.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3.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通过考核招聘引才方式进入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实行服务期管理,在仁和区最低服务期5年(含试用期。其中:乡镇事业单位考核招聘的工作人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乡镇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离乡镇),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离仁和区。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引才工作接受攀枝花市仁和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委组织部、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纪委监委:0812-2900790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委组织部:0812-2906909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2910192

附件1.2023年攀枝花仁和区事业单位春季引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

附件2.2023年攀枝花市仁和区事业单位春季引才报名信息表.doc

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委组织部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