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招聘公告

来源:钦州人才网 2023-03-03 14:35:38

钦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钦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因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办案秘书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招聘条件

办案秘书1名

1、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法律职业道德感;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能力突出者年龄可放宽在40周岁以下;

(4)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强的研究及写作能力;

(5)具有法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6)熟悉电脑操作及OFFICE办公软件,打字速度60字/分以上,准确率95%以上或具备相关计算机类技术等级证书者优先;

(7)会说或能听懂本地话、通过司法考试、有民商法或仲裁工作经验、具有机动车驾驶证及其他特长者优先。

2、工作内容:

(1)负责组织、推动和管理仲裁程序,协助仲裁庭处理案件;

(2)负责各类仲裁文书的写作;

(3)负责仲裁庭审的记录和仲裁案卷的装订;

(4)结合办案实践进行网络仲裁业务研究;

(5)承担单位其他工作。

3、工作地点:钦州市区

二、报名办法及流程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5日前。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报名材料:报名表、个人简历(附照片)、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应的技能证书、荣誉证书等各一份(复印件)。现场报名地址:钦州市扬帆北大道开投大厦18楼钦州仲裁委员会综合部(新二中旁)。电子邮件报名邮箱:qz2815713@qzacw.org.cn。

3、本秘书处在综合考虑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学历学位、专业情况、工作经历以及职位要求后,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

4、此次招聘采取面试形式。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收到邮件或电话通知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应聘人员填报联系方式时要确保招聘单位能及时联系到本人。请报名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是否参加面试,未及时确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毕业院校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院校全称保持一致,社会在职人员必须如实、详细填写工作经历;

2、应聘人员使用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并确保面试时身份证在有效期限内;

3、此次招聘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4、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与实际不符、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四、聘用方式及薪酬

1、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内学识水平、工作能力、身体或心理状况不符合聘用条件或无法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秘书处依据有关试用期管理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2、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或者三年一签,按规定购买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工资薪酬面议,具体待遇从优。

五、咨询

1、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咨询电话:0777-3886269。

附件:钦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钦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