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管理岗位招聘公告

来源: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人事处 2023-02-27 09:48:25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管理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编制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管理岗位

招聘人数:3人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恪守高校教师师德、学术道德等职业道德规范;

3.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5.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9月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

6.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掌握信息化管理及办公自动化技能,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其它要求;

8.无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3月3日18:00(以邮件时间为准)

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应聘材料电子版以压缩文件“姓名-应聘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管理岗位”命名发至报名邮箱xjdrsk@xauat.edu.cn。

应聘材料按顺序依次为:(1)管理岗位招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3)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合同或单位证明);(5)工作业绩、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自愿提供);(6)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请提供身份证明材料。提交材料不全,按不符合条件处理。

2.资格审核

学校综合应聘人员教育经历、专业相关性、外语水平、获奖情况和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核,按照不低于1:4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选。

3.笔试考察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学校通知进行笔试考察,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管理能力、分析能力、逻辑判断推理能力、文字写作水平等相关知识。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笔试合格人员名单,进入面试。

4.面试考察

通过笔试的应聘人员,学校通知其参加面试考察,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综合分析能力。

5.综合考评

学校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考评成绩,综合考评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应聘人员优先。

6.单位考察

校内各招聘单位对通过学校笔试、面试考察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特点特长、人岗匹配程度等。

7.条件复审

学校对通过单位考察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形成考察情况报告,报学校审议通过后确定为拟聘人员。

8.公示与体检

经学校研究审议通过后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拟聘人员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校医院进行体检。

9.聘用

体检合格后,人事处结合学校各部门人员情况和拟聘人员特征进行岗位分配,并通知相关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四、相关说明

1.本次招聘只接收指定报名邮箱接收的应聘材料,不接收其它形式的应聘材料。

2.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要求,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刻意隐瞒不如实告知相关情况或不符合学校招聘要求的,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有权取消应聘资格、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学校安排的各项招聘程序,未能按时参加者,均视为本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

4.学校同意聘用的人员,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报到时须提供所有应聘材料的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5.对逾期不能报到,或不能提供档案,或发现有不符合报名资格和录用条件,或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等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有关政策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均按照编制外劳动合同制(C类)方式聘用管理,聘期为三年,试用期六个月,享受合同约定的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具体待遇和聘期管理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编制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https://rsc.xauat.edu.cn/info/1232/3426.htm)。学校同意聘用的人员,可根据能力素质实际,由各单位和聘用人员洽谈,实行协议工资。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老师 联系电话:029-82202259

附件: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管理岗位招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