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甘肃平凉市崆峒区区直部门(单位)选调公告

来源:崆峒区人民政府 2023-02-23 17:27:22

2023年崆峒区区直部门(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区直部门(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试行)》《平凉市崆峒区区直部门(单位)干部调配工作办法(试行)》,结合单位人员结构及岗位空缺情况,计划为区纪委监委信息技术中心等区直部门(单位)公开选调事业干部,详见《平凉市崆峒区区直部门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范围条件

本次选调范围为:区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事业干部(不含卫健系统,教育系统工作人员仅限报考本系统岗位),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调配,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工作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等基本条件;

4.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职位简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见习期内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省、市、区招录的各类服务期内项目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8日至3月1日18∶00

2.报名地点:区人社局1014室(鸿远大厦10楼)。

3.携带资料:报名时须携带《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在崆峒区人民政府网站自行下载并填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其他有关证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一份);报考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在《报名表》上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对报名人员“三龄两历一身份”、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等情况进行审核并盖章。

(二)笔试及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之比),不足3:1的,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减少选调名额或取消选调职位。取消选调职位的,允许该职位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结束后,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崆峒区人民政府网站对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行公布。

2.面试。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素养、分析判断、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面试人选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的60%与加分项的和由高到低1.5:1的比例确定。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总成绩评定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分项共同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加分项+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两项考试中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不计最终成绩。总成绩末尾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的优先选调,不再增加选调计划。

加分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享受以下加分项,不同类加分

项按最高加分项计算,加分直接计入总成绩。

1.自参加工作以来,获得省委、省政府及以上表彰的加5分;获得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加3分;获得区委、区政府表彰的加2分(同级别奖项不累加,不同级别奖项只计最高奖项)。

2.报考人员为现役军人配偶的加5分。

(四)考察对象确定

根据总成绩,按照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崆峒区人民政府网站对考察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并分别征求区纪委监委、区信访局、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对考察对象的意见。

(五)组织考察

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组成联合考察小组,采取个别谈话、审查档案和实地调查等方式,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全面考察。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及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如在考察过程中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选调的问题,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取消其选调资格,按该岗位最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确定人选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照总成绩,综合组织考察情况,按照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试用人选(若入围人选有自愿放弃等情况,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七)工作试用

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区人社局负责通知选调试用人员到选调单位进行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

(八)办理调动手续

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形成试用干部试用期间现实表现材料,对试用合格的,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三、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调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不收取报名费。

(二)选调工作严格遵守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为保证选调工作的严肃性、公开性和透明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做好相关环节工作,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

(四)本公告由崆峒区区直部门(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工作纪律

(一)选调工作严格遵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二)选调工作在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三)为保证选调工作的严肃性、公开性和透明度,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

咨询电话:0933-8215725(区委组织部)

0933-8352180(区人社局)

监督电话:0933-8232228

(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023年崆峒区区直部门(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22日

附件1:2023年崆峒区区直部门(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2023年崆峒区区直部门(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