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宜宾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招聘执法辅助人员3人公告

来源:江安县人民政府 2023-02-23 15:54:11

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用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用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辅助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招用。

二、招用名额、性质及条件

(一)招用名额和性质

1、此次公开招用3名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辅助人员,岗位条件详见附件。

2、此次招用所有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辅助人员,是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管理。

(二)招用基本条件

1、限户籍为宜宾市(以户籍薄或以公安机关出具户籍证明所在户籍地为准);

2、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0周岁),大专以上学历。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4、男性净身高达165cm,女性身高不限。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形象良好,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等缺陷,体表无纹身,颜面等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或色素沉淀。

(三)优先入职条件:退役士兵、本科学历、法律专业。

(四)下列人员不得招用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现役军人、拒服兵役人员。

6.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2月27日上午12:00止。

2、报名地点: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01办公室

3、报名资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原件审核复印件上交、报名表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23年2月28日下午15:00

2.面试地点: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楼小会议室

3.面试对象:经审查符合报名资格的人员

(三)政审

提供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

(四)体检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关于修订〈公务员招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招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五)招用

用人单位对政审、体检合格者予以招用,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招用手续,考生应服从岗位调配。

四、合同期及待遇

(一)合同期管理

此次招用岗位首次招用期限为1年(含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或在聘期内违反单位管理规定,单位予以解聘。首次聘期满后考核合格可以续聘。

(二)薪酬待遇

不低于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五、纪律、监督与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招用期间联系方式要保持畅通,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规定参加考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二)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在招用工作的任何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用纪律的,一律取消其考试或招用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0831-2629110

六、本公告由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附件: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辅助人员报名表.docx

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