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德州夏津县事业单位招聘121人简章

来源:夏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02-17 10:43:11
  2023年德州夏津县事业单位招聘简章已发布,本次共招录121人,报名时间为2月21日9:00—2月25日16:00,笔试时间为2023年3月18日9:00—11:30,笔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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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进入:报名入口(2月21日9:00—2月25日16:00)
 
  2023年度夏津县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夏津县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度夏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二)以专科和本科学历报考的,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1日以后出生);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1日以后出生);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2月2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夏津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试用期)、备案制人员不得应聘(具有5年及以上夏津县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可以报考符合条件的定向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岗位。
 
  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1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德州市生源、德州市户籍或在德州市从事基层服务的人员)以及外省2021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德州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服务期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经历计算至2023年9月30日。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
 
  具有5年及以上夏津县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参军入伍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以及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且服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安置地为夏津、并且已经到安置地退役军人安置主管部门报到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符合岗位条件的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招聘岗位。
 
  属于以下情形人员不得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岗位:1.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警告、军纪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2.退役后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大学生士兵;3.已经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自谋职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伍后两年内应聘并拟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将已领取的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退回退役军人安置主管部门,否则不予聘用。
 
  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资格条件:应现任职且任职满6周年以上,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政治过硬,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扎实,实绩突出,模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经本乡镇、街道党(工)委组织推荐,可报考“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任职时间足年足月累计计算。
 
  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填报个人报名信息后,于2023年2月24日前携带相关材料(附件2)到夏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2房间进行现场审核。逾期未参加现场审核的,初审不予通过。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有工作单位的(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截至2023年2月21日。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2月2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岗位
 
  夏津县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3年度夏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9:00—2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
 
  报名网址:http://www.xiajin.gov.cn/n31122149/n31125125/index.html夏津县人民政府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公告栏)。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3年2月25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毕业证或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
 
  岗位汇总表中的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设置。应聘时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应聘。
 
  招聘岗位在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3个教育层次分别明确了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要求,一般应聘人员符合一个教育层次的专业要求,即可应聘该岗位。招聘岗位另有规定的,须从其规定。其中,岗位专业要求为“不限”的,即应聘人员在该教育层次的任何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学科大类、门类的,即该大类、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类、一级学科的,即该类、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方向均符合要求。其中,2023年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和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依据于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和国(境)外留学学历(学位)及相应专业应聘。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
 
  网上报名后,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公布的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有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招聘单位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对于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有关情况,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7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省发改、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为每人40元。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3月14日9:00—3月18日9:3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以及《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上材料在面试、考察及聘用等环节均需使用,因报名系统关闭服务后无法再打印,请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点击“网上缴费”中的“减免费用申请”,并于2023年2月26日16:00前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减免材料。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2)本人身份证。
 
  应聘人员减免申请提交后,请于2023年2月27日16: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个人应聘状态。减免申请通过后,个人应聘状态将显示为“完成”。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提交减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岗位表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未改报的,予以退费。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四、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
 
  (一)笔试
 
  综合类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上午9:00—11:30
 
  综合类笔试考点设置在夏津县,考试地点及要求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查询期间,考生登录报名网址自行查询打印笔试成绩,后期关闭服务后无法再打印,请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
 
  (二)资格复审
 
  夏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的人员未按要求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若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一并进入面试。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对资格审查进行指导监督。
 
  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2月21日之前取得)、身份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证明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事业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4.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二代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大学生村官”还需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还需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毕业生还需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以及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具有5年及以上夏津县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正式在编在岗人员,除提供规定材料外,须提交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报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人员,还须提供《2023年度夏津县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报名推荐表》(附件2)。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还应提供入伍通知书、退役证、户口簿、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等。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6.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7.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经历证明等其他材料。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应聘回避情况。
 
  (三)面试
 
  采用通用能力面试方式进行,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未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或面试抽签前未到场的,视为自愿放弃。
 
  面试划定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其中报考合并类岗位的,高分先选(指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公开选择该岗位规定的具体招聘部门或单位,以下同)后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该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高分先选过程中因弃权出现的岗位上的人员空缺,则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员确定后,考察工作在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体检工作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一)考察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经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夏津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用人单位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其他
 
  (一)有关招聘事项信息通过夏津县人民政府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公告栏)公布。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
 
  (二)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夏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招聘岗位报名咨询电话:请见附件1的咨询电话栏。关于应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请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直接通过报名咨询电话与各招聘单位联系。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34-3211748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34-7908099 7908100
 
  附件1:2023年度夏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2023年度夏津县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报名推荐表.doc
 
  夏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2 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