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招聘校聘医师3人公告

来源: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 2023-02-10 13:08:04

内蒙古工业大学公开招聘校聘医师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内蒙古工业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校聘医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内蒙古工业大学坐落在呼和浩特市,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文、经、法、管、农、艺术相结合,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完整人才培养体系的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学校目前在新城校区、金川校区、准格尔校区办学,占地面积3227亩。

内蒙古工业大学医院为一级医院,在新城校区及金川校区均设有机构,总面积约3660平米,两校区统一管理,设有内科、外科、妇科、口腔科、检验科、影像科等科室,工作内容主要为对师生进行健康体检、医疗服务、健康教育、传染病管理等。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招聘条件

招聘部门

招聘岗位

招聘计划

招聘条件

联系方式

岗位性质

校医院

临床医师

3人

1.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身心健康;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扎实的临床专业基础知识、良好的沟通能力、处理常见病和多发病能力强,有急诊救治能力,了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相关知识;

3.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

4.无不良从业纪录和违纪违法纪录;

5.执业类别:全科,内科、中西医结合共3名;

6.要求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牛老师:13848137086沈老师:18686085179邮箱名称:13848137086@163.com

学校自聘

说明:

(一)工作地点:内蒙古工业大学新城校区、金川校区。

(二)医师3名为学校自聘,按照学校相关待遇执行。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2月7日-2月12日

(二)报名网站: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zp.imut.edu.cn)

(三)报名时需上传以下材料:本人免冠2寸彩色照片、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所有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到报名开始之日个人简历、招聘条件所列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带有考生签名诚信承诺书扫描件。

(四)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四、资格条件和审查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品行端正;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所学专业及其他条件;

8.国内取得学历学位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同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可的学历认证。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研究生(不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审查

1.后勤处成立资格审查小组,成员5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面试。

2.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2月13日8:30-12:00

3.资格审查地点:校医院

4.资格审查需要携带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有阶段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招聘条件所列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带考生签名的诚信承诺书原件、有工作经历者需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或解聘证明。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2023年2月14日08:00-12:00

(二)面试地点:校医院

(三)学校组成7-9人面试小组,采取答辩、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每人不少于3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学历背景、从业经历、急诊处置能力、沟通能力、专业技术素养及水平等。

(四)评委现场打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五)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的人选。

(六)面试通过人员报请学校同意后,在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面试通过的学校自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在自治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2.放弃体检的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考察

1.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和用人单位组建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情况。

2.考察工作结合师德师风建设要求,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和职业道德素养等方面的内容。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

3.对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1.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结果,经学校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内蒙古工业大学招聘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1.经公示后确定的拟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自治区人社厅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自治区组织部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3.按照有关规定,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学校自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将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三)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五)本方案由内蒙古工业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负责解释。

九、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一)监督举报电话:0471-6575959

(二)咨询电话:18686085179

(三)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471-6575206

附件:诚信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