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市集美区杏苑小学非在编教师招聘简章

来源:厦门市集美区政府 2023-02-09 10:27:21

集美区杏苑小学非在编教师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集美区教育局同意,本校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非在编产假顶岗教师3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工作时间

数学学科教师1名,2023年2月下旬——2023年8月下旬

体育学科教师1名(排球专业优先),2023年3月下旬——2023年9月下旬

道德与法治学科教师1名,2023年4月下旬——2023年10月下旬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岗位条件

1.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3.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4.具有二级甲等普通话水平证书;

5.年龄35周岁以下。

三、相关待遇

按集美区教育局相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2023年2月8日至2023年2月16日。

(二)报名方式:

于报名时间内填写《集美区杏苑小学招聘非在编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数码件发至电子邮箱:xyxx126xyxx@126.com,邮件请注明“姓名+应聘学科+电话号码”。

3.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592-6371907

五、面试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

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

六、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七、聘用

1.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附件:集美区杏苑小学招聘非在编教师报名表.doc

厦门市集美区杏苑小学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