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川广元剑阁县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85人公告

来源:广元人事考试网 2022-12-28 09:52:09

关于剑阁县2022年下半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县委“1233”执政兴县战略,集聚一批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助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经批准,决定开展高层次人才引进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招聘)计划

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85名(岗位情况详见附件)。其中:县级部门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30名,乡镇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20名,县属国有企业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30名,民营企业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5名。

二、引进(招聘)对象和条件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各类人才(不包括已在广元市参加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均可报名。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其他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并取得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的本科生、研究生。

2.年龄要求见附件,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计算均截止公告发布第一日(2022年12月22日)。

3.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应学历学位。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者;

2.曾被开除公职者;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者;

4.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者;

5.在编在职人员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者;

7.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或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者;

8.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者;

10.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1.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者;

12.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者。

三、引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引进(招聘)事业单位岗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2月20日18:00,请报考事业单位岗位的考生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http://gypta.e21cn.com)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引进(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引进(招聘)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引进(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引进(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地填写《剑阁县2022年下半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或不能审查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名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有关单位根据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照片后2日内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照片质量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4.资格审查。有关单位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名表》进行初审,并及时将初审结果通过广元人事考试网反馈给报考者。网上资格审查仅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规范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名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条件由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5.网上缴费。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乡镇事业单位岗位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23年2月22日18:00。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缴费50元。考生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且成功缴费的人数未达到该岗位招聘名额1:3的,则调减该岗位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可以改报岗位;岗位被取消而未申请改报岗位者,视为自动放弃;岗位被取消且放弃调整、不愿调整或不能调整的报考者所缴纳的笔试考务费用,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至报考者报名缴费的银行账户。

6.打印《报名表》。报考者应及时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7.打印准考证。报考者凭身份证号、姓名,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考试

本次引进(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报考县级事业单位岗位的考生只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报考乡镇事业单位岗位的考生参加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2)笔试成绩于规定时间内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njg.gov.cn/)上公布,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号码查询。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对考试成绩有疑问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广元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查分结果将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2.面试

(1)面试实施方案。面试实施方案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主管部门制定,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确定面试方式。

(2)资格复审。报考县级事业单位符合岗位条件初审合格的全部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报考乡镇事业单位岗位考生根据笔试成绩和具体岗位的招聘名额,按3: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考生一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未达到3:1比例的则调减该岗位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提前5个工作日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询。

(3)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考生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取消引进(招聘)资格。面试成绩和入闱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三)体检

根据引进(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组织人事部门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引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者,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在主管部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同时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因考生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四)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员,考察采取实地考察、电话咨询、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如发现其不符合报考条件则取消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不适宜从事该岗位工作的,不予引进(招聘)。因考察不合格和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可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本次引进(招聘)采取分批次公示的方式,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前因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可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六)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本次引进(招聘)的事业单位人才在剑阁县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四、企业招聘

县属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招聘方式、程序等由主管部门和企业自行灵活组织,相关要求见附件3。主要优惠政策根据《广元市支持重点产业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十条措施(试行)》(广府办发〔2022〕26号)参照执行。

五、主要优惠政策

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主要享受的政策待遇有:

(一)安家补助

分别给予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5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5万元的安家补助费,急需紧缺专业的国家985、211、“双一流”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给予安家补助3万元。

(二)岗位补助

在我县工作期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享受20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享受1500元的岗位补助,发放期限10年。急需紧缺专业的国家985、211、“双一流”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享受300元的岗位补助,发放期限5年。

(三)租房补助

优先保障高层次人才5年服务期内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未申请到人才公寓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发放一次性租房补助10000元、8000元。

(四)其他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享受就医、子女入学等“绿色通道”服务。

六、相关事项提示

(一)人才引进(招聘)整个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剑阁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告。因报名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及时进行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招聘)和管理始终,若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实情,一经查实取消引进(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四)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期间考试管理相关要求,请参加人员积极配合、严格遵守。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引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并做好相应安排。如因相关地区防疫规定,报考人员不能参加引进(招聘)相关程序或不能及时到岗,则视为自动放弃,岗位空缺按照本公告相应环节规定递补。

七、组织管理

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在剑阁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委人才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中共剑阁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剑阁县委党校:0839-6602755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0839-6600930

剑阁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0839-6600656

剑阁县教育局:0839-6602169

剑阁县财政局:0839-6601893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0839-6600698

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39-6601355

剑阁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0839-6602966

剑阁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0839-5549779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0839-6600517

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839-6620700

剑阁县林业局:0839-6601787

剑阁县气象局:0839-6622650

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0839-6600081

剑阁县国有资产和金融事务中心:0839-6601894

剑阁县工商业联合会:0839-6087519

中共剑阁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839-6609370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6601297

监督电话:

剑阁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39—6602349

附件1.剑阁县2022年下半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doc

附件2.剑阁县2022年下半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条件一览表(事业单位).doc

附件3.剑阁县2022年下半年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条件一览表(企业).doc

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

中共剑阁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