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城市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15人公告

来源: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12-14 09:17:22

浙大城市学院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浙大城市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浙大城市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杭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其前身为创建于1999年的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二、招聘计划、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15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对象范围为普通高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按学制一般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

下列情形者视同对待:

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毕业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含留学回国人员)。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4日—2022年12月27日

报名方式:应聘者请登录http://zhaopin.zucc.edu.cn(浙大城市学院人才招聘网)注册报名,通过其他方式报名应聘的无效。

学校根据报名情况及疫情防控情况,自报名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招聘岗位计划数2倍,未达规定比例的,可酌情核减招聘计划)。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二)组织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0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参加面试。

面试分2轮进行,第1轮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形式进行,按综合成绩(按笔试占40%、第1轮面试占60%计算)从高到低排序,以计划招聘人数1:4的比例确定入围第二轮面试人员名单。第2轮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考察与体检

按照考试成绩(按笔试占40%、第2轮面试占60%计算)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要求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按规定办理入职等有关手续。

四、政策待遇

(一)学校为辅导员制定专项培养计划,统一安排系统培训和轮岗历练,加强组织领导、资源投入和关心关爱,提供学习成长平台,强化综合素质提升。

(二)实施传帮带的导师制,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和资深思政工作者、党政管理干部担任生涯导师,提供职业发展帮助和指导。

(三)专职辅导员按学校相关政策,实行校内职级、职称“双线晋升”通道,拓宽职业发展空间。

(四)专职辅导员工作期间可以享受辅导员专项津贴。

(五)表现优秀的专职辅导员,可申请攻读博士学位。

四、咨询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有关本次招聘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浙大城市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zhaopin.zucc.edu.cn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湖州街51号

咨询电话:0571-88018976

联 系 人:郭老师;邮箱:rcrs@zucc.edu.cn

监督部门: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571-88285768。

浙大城市学院

2022年12月13日

附件:浙大城市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