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西浙大新材料与化工研究院诚聘海内外优秀青年博士招聘公告

来源: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11-29 15:15:01

山西浙大新材料与化工研究院2022年诚聘海内外优秀青年博士招聘公告

 

山西浙大新材料与化工研究院是山西省人民政府和浙江大学经友好协商,于2020年12月达成协议,共建的“新型研发机构”,属于独立法人事业编制研究机构。研究院首席科学家由知名学者郑强教授担任,研究院院长由许并社教授担任。研究院依托浙江大学在材料与化工领域的学科优势,引进浙大精英,聚焦“六新”,旨在瞄准国际前沿,服务国家战略和山西高质量发展。

研究院以孵化中试项目为支撑点,带动战略性重大基础研究和产品开发,建设高水平科技基地和人才培养基地。研发信息、能源、环境、先进制造和公共卫生等领域中亟需的新材料、化学化工产品;解决“卡脖子”的重大基础科学与工程技术难题;推动新产品、新技术转化;建立完整的知识产权体系与标准体系;开展上述领域中的咨询工作;培养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

我们将为您提供良好的科研环境、巨大的发展空间和极具竞争力的薪酬待遇,现诚邀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山西浙大新材料与化工研究院。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3. 科研、管理岗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

4. 符合研究院招聘基本要求及相应岗位具体要求,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及其他相关条件要求;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时间安排

招聘岗位为科研和管理岗,招聘说明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一:“山西浙大新材料与化工研究院2022年专职科研/管理岗位招聘计划”。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9日-2023年8月31日。

三、招聘程序

1. 网络报名

应聘者进入“山西浙大新材料与化工研究院官网(http://www.simce.org.cn/)”页面菜单栏中选择“人才招聘”,按照引进流程提交相应材料,包括:个人报名表(见附件二)、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及主要科研成果的原件扫描件,以“姓名+应聘岗位+从事专业”形式命名,打包发送至(sxzdxclyhgyjydjgzb@163.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对自己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负责。

2. 资格审查

我研究院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人员,电话通知应聘者本人进行面试。

若发现违纪、违规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对自己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负责。

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我院组织专家研究决定。

3. 面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具体考核形式为面试。研究院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和研究院需求,对符合我院招聘条件者不定期启动面试考核程序。在疫情防控期间,具体面试的形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采取学术道德一票否决制。

4. 体检和考察

考核合格者按照要求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需要复检的,须经研究院同意,在另一所指定医院进行复检。研究院或应聘人员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承担复检的医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复检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5. 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研究院上会批准后,在山西浙大新材料与化工研究院网站进行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6. 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研究院上报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社厅、省编办备案,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手续办理中或聘用后,如发现应聘人员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由于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责任自负。

四、工作待遇

1. 接收为研究院编制内人员;

2. 执行国家规定的博士毕业生工资标准;

3. 除工资外,享受10万元/年绩效(税前)(年度绩效考核按照《山西浙大研究院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4. 生活补助(安家费):研究院协助申报“山西省来(留)晋博士毕业生及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奖励资金”和“太原市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来并工作生活补助和租房补贴”等。

五、工作纪律

1.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2.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3.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4.公开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和研究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六、报名及联系方式

山西浙大新材料与化工研究院:http://www.simce.org.cn/

招聘联系人:张晓旭:13835348489

监督电话:王老师:13903411143

附件:1、山西浙大新材料与化工研究院2022年专职科研管理岗位招聘计划.docx

2、山西浙大新材料与化工研究院招聘人才报名表.doc

山西浙大新材料与化工研究院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