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招聘51人公告

来源:山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2022-11-29 09:52:44

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始建于1983年,1988年6月开诊,位于太原市晋祠路一段75号,是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的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中医医院,是国家区域中医医疗中心项目依托单位、国家重点建设中医医院、全国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重点建设单位、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重点建设单位、国家中医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和紧急医学救援基地。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51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4.30周岁及以下(即1991年11月28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11月28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11月28日及以后出生);

5.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6.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执业执照的人员,不能报考;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8日--2022年12月2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符合条件的人员请将下述所需材料以PDF格式形成压缩文件,并以“报考岗位+姓名+学历+专业+毕业学校”形式命名,发送至sxzyfyrsk@163.com邮箱。

所需材料:

(1)《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签名需手写),报名表中需上传一寸白底免冠彩照(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佩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2)本人签字的《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3)。

(3)《信息采集表》(.xls或.xlsx格式,见附件4)命名为“岗位-姓名-信息采集表”。

(4)报名表同版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15K-45K之间),电子照片以“岗位-姓名-身份证号”的方式命名。

(5)各学历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执业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规培单位出具的规培证明),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

(6)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应聘人员(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除外)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

(8)岗位专业要求中有方向要求的,需提供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或毕业答辩论文复印件(加盖公章)。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规培专业为中医的,均需提供规培基地出具的第二阶段专科培训科室明细(须体现科室名称及对应培训时间)。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我院电话通知本人资格审查结果、考试的时间和地点等信息。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本单位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若发现违纪、违规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对自己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负责。

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我院招聘领导组组织专家研究决定。

(三)核减或取消岗位

本次招聘要求实际应聘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达3:1,应聘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相应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岗位,取消该岗位考试,并在我院网站发布公告,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

因岗位特殊需要,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省卫健委批准后方可降低开考比例。

(四)调整岗位

招聘岗位的核减、取消及调整情况,于2022年12月3日在我单位官网进行公示。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领取准考证等相关事宜,请务必关注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官网(http://www.sxzyfy.com)通知公告栏,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四、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及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考试内容按岗位实际需求确定,不指定统一教材。笔试采取纸笔作答或人机对话的形式进行。试卷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笔试时间如有变动,将提前通过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考生须遵守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服从现场管理。进入考点,严格落实测温、扫验码(场所码、健康码、行程码)、查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均可)、戴口罩等疫情防控“四要素”,具体疫情防控要求以准考证为准。参加考试时,须出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有关证明材料及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查询。考试结束一周后,考生登录到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官网(http://www.sxzyfy.com)进行查询,不再另行告知。

2、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加考试人员确定面试对象。若最后一名面试人员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工作在省卫健委的监督指导下由我单位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我单位网站公布。

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或经书面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可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能力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我院网站公布。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5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同岗位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在我单位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统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我院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应聘人员在同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

因个人原因经书面确认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考察的;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体检、考察合格后因个人原因经书面确认放弃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根据报考比例和实际情况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七、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恶意扰乱报名秩序,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我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八、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和考务等方面的问题可查询我单位官网,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监督电话:0351-8618122

咨询电话:0351-8618632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2022年11月28日

附件:

1.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2. 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doc

4.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信息采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