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苏扬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选聘教研员2人公告

来源:扬州市教育局 2022-11-28 09:50:09

扬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2022年公开选聘教研员公告

 

扬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是扬州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是市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教育政策研究以及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职业学校等教学研究、教学业务指导、教学质量监测、教育科研规划与课题管理等工作。现根据扬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工作需要和岗位空缺情况,面向全市公开选聘教研员,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和数量

高中英语教研员1名,中小学体育教研员1名。

二、选聘范围

扬州市在编在岗高中优秀教师或高中教研员。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10年以上与报考岗位一致的高中教学或教研工作经历,且具有高中学段完整教学经历。

3.年龄和职称需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副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大市级学科带头人。

(2)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28日后出生)。省、市特级教师或正高级教师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1年11月28日后出生)。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能力条件

1.教学功底扎实,组织协调能力较强。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二:

(1)有3年以上学校教研组长、年级组长或中层干部及以上职位的工作经历。

(2)省、市或县(市、区)相应学科名师工作室主持人。

(3)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竞赛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一等奖。

(4)参加过省、市级相关学科考试命题工作。

2.教学研究和科研能力较强。近5年主持市级及以上规划课题或教研课题1项,且在省级期刊发表与本学科教育教学相关的研究论文2篇(第一作者),教研人员为核心期刊论文2篇(第一作者)。

(三)下列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4.应聘人员与应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办法与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选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2月9日。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扬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2022年公开选聘教研员报名表》,并将该报名表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符合选聘人员能力条件的相关证明等材料扫描成PDF文档发送至邮箱yzjyshanc@126.com,标题注明:扬州教科院公开选聘教研员+姓名+学科+联系方式。

应聘人员不得持虚假证件、材料参加选聘,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和选聘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二)资格初审

公开选聘教研员年龄、学历、专业、佐证材料等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扬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

资格初审合格者,确定进入面试考核环节。资格初审结果在12月15日前通过电话的方式通知本人。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还需进行现场复审确认。

(三)资格复审、面试考核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须将所有材料原件带至考核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

扬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人员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面试考核。面试考核比例不低于3︰1。资格复审后,达不到考核比例的岗位,经研究可适当降低考核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选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计划。

面试主要考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考核主要采取答辩形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7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入围教师面试总成绩,按选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加试,加试形式为笔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公开选聘岗位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五)公示、调动

经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在扬州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由扬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按程序办理调动。选聘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在体检、政审、公示、调动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将从该岗位面试考核合格人员中,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如仍出现计划缺额,则取消该岗位计划。

五、相关待遇

选聘人员原职称和岗位等级保持不变,工资福利待遇按扬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事业编制同类标准执行。

六、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选聘教研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0514-87370665,市教育局0514-87361121。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扬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13365110799

附件:扬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2022年公开选聘教研员报名表.doc

扬州市教育局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