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庆市龙凤区社区工作者招聘101人公告

来源:大庆市龙凤区政府 2022-11-01 13:54:22

大庆市龙凤区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

 

为提升基层社区工作者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全区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建设,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此次计划招聘社区工作者101人。其中龙凤街道38人;龙政街道20人;三永街道21人;湿地街道7人;卧里屯街道2人;兴化街道13人。

二、招聘条件

资格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性别不限。

2.具有大庆市户籍或持有居住证的常住居民。

3.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责任心强。乐于奉献,热心为居民服务。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不具备报考资格的人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6.患有精神类疾病或存在不适合从事社区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和时间

(一)报名

此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截止到2022年11月5日下午4点。每位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材料发送至LFYL88@126.com邮箱。

提交报名材料时,邮件名称按以下格式填写“报名岗位+姓名”(例如:龙政街道+王某某)。

1.下载并填写附件《龙凤区社区工作者报名表》(应为word格式,内容填写完整,表内电子照片要清晰);

2.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3.毕业证原件扫描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PDF格式);

4.加分项相关证明材料:

(1)党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扫描件(含预备党员);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扫描件;

(3)《退役军人证》扫描件。

(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龙凤区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材料提交不齐全的,视为报名无效。报名阶段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能力水平测试

此次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初步拟定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形式,确定考察人选,择优录用。如因疫情原因或报名人数不足等其他特殊情况时,可对考试环节进行调整。

1.笔试

笔试为一张试卷,满分100分,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社区工作相关知识。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未达到面试比例的,适当合并招聘岗位。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携带本人网上报名时提供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凡提交材料出现任何信息不实或未能按规定提供完整材料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3.加分项

(1)持有党员身份证明的人员,总成绩加3分;

(2)持有初级、中级、高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总成绩各加1分、2分、3分;

(3)持有《退役军人证》的人员,总成绩加2分。

加分项可累加计入总成绩。

4.体检及考核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和加分项合成考试总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考核。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人选名单在龙凤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3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产生的空缺岗位,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聘用和待遇

此次招聘人员为社区工作者,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社区,无编制。按照《龙凤区临时用工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试用期1个月,聘任期1年。实行合同制,每年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照大庆市最低工资标准的2.5倍执行,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项保险。

五、其他事项

1.若个别岗位报名不足,视实际情况调整。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考条件、弄虚作假,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3.此次公开招聘不举办相关辅导培训,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组织辅导培训班。

4.此次招聘按照黑龙江省、大庆市及龙凤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防疫规定执行。

5.关于考试时间、地点等考试相关通知均在龙凤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qlf.gov.cn/)布,由报考人员自行查询,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随着疫情形势变化,可能对考试环节进行适当调整,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龙凤区人民政府网站。

本公告由大庆市龙凤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59-6243096

附件:龙凤区社区工作者报名表.xls

大庆市龙凤区民政局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