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松阳县纪委松阳县监委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松阳县人民政府 2022-10-25 09:17:39

中共松阳县纪委松阳县监委关于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按照《松阳县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工作的意见(试行)》(松委办发〔2019〕94号)等文件精神和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中共松阳县纪委松阳县监委下属事业单位松阳县纪检监察信息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名额

拟面向全县范围内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中共松阳县纪委松阳县监委下属事业单位松阳县纪检监察信息中心工作人员1名。

二、资格条件

1.道德品行端正,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专业不限;

4.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7.从乡镇(街道)选调的,新录用后在乡镇(街道)工作需满5年;从县事业单位选调的,新录用后工作需满2年;再次参加选调的,在现单位工作需满 2年(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2年11月);

8.身心健康;

9.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有不适宜在纪检监察岗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三、选调程序

1.推荐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者填写《松阳县纪委县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印章)、《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情况表》,持报名表和直系亲属情况表(同时提供两表的电子版)、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于2022年11月1日上班时间到县纪委县监委干部室报名。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低于有关规定的,核减相应的选调计划数。

2.资格审查。根据选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选调工作过程,如报名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3.笔试、面试。笔试、面试由县纪委县监委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不够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若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在面试开始两天前,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参加该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的取消选调资格。

4.考察。面试结束后,对面试合格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实行量化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的取消选调资格。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察成绩各占总成绩的30%、40%、30%。

一年之内,根据工作需要,对同批入围考察人员,可适时择优调入。

5.研究决定。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中共松阳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6.公示和调入。对拟选调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其他未尽事项,由县纪委县监委干部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815129、8067805

中共松阳县纪委

松阳县监委

2022年10月24日

附件1:松阳县纪委县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2: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情况表(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