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市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22-10-25 09:09:39

金华市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金华市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中心为金华市农业农村局下属正科级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

(二)有较高的个人素质。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有较强的履职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四)有较好的身体素质。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境外学历学位的按国内相近专业把握)。

岗位

招聘人数

岗位

类别

性别要求

学历学位要求

专业要求

年龄

要求

户籍范围

数字化改革

岗位(一)

1

专业技术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工程

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0月24日以后出生)

不限

数字化改革

岗位(二)

1

专业技术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工程

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0月24日以后出生)

不限

二、岗位及要求

(一)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

(二)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三)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考察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对象

1.现役军人和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2.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学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2年10月24日未满处分期限的。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3日。

2.报名方式: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或照片发送到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明“招聘岗位+姓名”)782166121@qq.com,联系电话:0579-82136787,联系人:陆老师。

报名所需材料:1.报名表(需有本人亲笔签名)(附件1);2.个人身份证;3.学历学位证书(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资格初审:金华市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中心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通过邮件回复报名人员。

(二)考试

资格初审通过人数达到各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进入考试环节,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50%,面试50%计入总分。

1.笔试

笔试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百分制)*50%+综合应用能力(百分制)*50%。

2.资格复审和面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确定资格复审和面试入围人员(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时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的,由招聘单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50%+面试成绩(百分制)*50% 。

笔试成绩低于50分的,不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4.笔试、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考试成绩可在以下网站查询:金华市农业农村局(网址:http://nyncj.jinhua.gov.cn/)。

(三)体检、考察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成绩再相等的,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公开招考是否录用的依据。

3.体检费用自理。

4.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递补,确定递补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1.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拟聘用人员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同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

3.拟聘用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在公示前放弃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完成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4.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五、其它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金华市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中心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4.有关专业、学历、学位等具体问题由金华市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中心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对招聘计划中的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以及其他相关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金华市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中心联系,咨询电话:0579-82136787。

5.本次公开招聘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6.监督电话:0579-82477953。

金华市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中心

2022年10月24日

附件:金华市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