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东淄博高新区(先创区)选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80人公告

来源:淄博高新区O2O人才综合服务平台 2022-10-24 17:46:34

2022年淄博高新区(先创区)公开选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淄博高新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80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80名。本次岗位共设A、B、C、D四类岗,其中,A类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人;B类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招录24人;C类面向高新区(含先创区)专职网格员招录10人;D类面向具有医学类、护理类、检验类、药剂类、公共卫生类等医学相关专业的人员招录34人。

具体岗位详见:《2022年淄博高新区(先创区)公开选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A类岗: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热情谦和,善于沟通,具有一定的管理、组织协调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具有高新区(含先创区)、张店区户籍,包括高新区(含先创区)、张店区生源及入伍人员。

5、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0月25日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证记载为准)。

6、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我省高级技校及技师学院取得高级工或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全日制毕业生;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学历学位认证。非高新区(含先创区)、张店区户籍,但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证书,且现在高新区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保满5年以上人员,也可参与报名。

7、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不需要提交。对在职人员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考察体检前提供。

8、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B类岗: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热情谦和,善于沟通,具有一定的管理、组织协调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具有高新区(含先创区)、张店区户籍,包括高新区(含先创区)、张店区生源。

5、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含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我省高级技校及技师学院取得高级工或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学历学位认证。

6、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C类岗: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热情谦和,善于沟通,具有一定的管理、组织协调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0月25日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证记载为准),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学历学位认证。

6、须在淄博高新区专职网格员岗位上工作满2年以上(2020年10月25日之前入职,以备案时间为准)。

7、2022年综治信息平台1-9月份考核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的或由社区初审,经镇(街)、中心党(工)委推荐审核,报群工部复审同意的。

8、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D类岗: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热情谦和,善于沟通,具有一定的管理、组织协调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具有高新区(含先创区)、张店区户籍,包括高新区(含先创区)、张店区生源及入伍人员。

5、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0月25日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证记载为准)。

6、具有国家承认的医学类、护理类、检验类、药剂类、公共卫生类等医学相关专业毕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学历学位认证。

7、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

对符合社区工作者入职基本条件,并同时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身份、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证书且具有5年及以上社区工作经历的高新区(先创区)户籍人员,可免笔试、面试,经考察、体检合格后,直接聘用为社区专职工作者。持有残疾人证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不能应聘情况

1、触犯法律法规,正在立案侦查的,刑满释放、解除强制性教育措施不满5年的;

2、党员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不满2年,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满恢复党员权利未满2年,受开除党籍处分不满5年的;

3、现役军人;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中被招考(录)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及初审

本次招聘A岗、B岗、D岗采取线上报名、初审;C岗采取本人现场报名、初审的方式进行。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招聘依据报考岗位进行身份认定的资格审查,并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5日09:00-10月27日17:00。

初审时间:2022年10月25日09:00-10月28日12:00。

查询时间:2022年10月26日09:00-10月28日17:00。

公告网站:淄博高新区O2O人才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zbzhhgx.cn/)

报名网站:公开招聘招考服务平台(http://www.hiturn-bm.com/)

特别提醒:根据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人员报名情况,在网上报名前公布核减后的岗位计划表。

(一)网上报名

(1)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纯色背景,面部清晰可辨、大小15-45KB 、JPG格式)。应聘人员在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审核时间截止2小时前修改完善原岗位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及时、不全面、不准确导致未通过审核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其他材料)或者有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取消其本次选聘资格,并对违纪违法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网站查看相关信息,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2)查询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对要求补充信息的,应聘人员应及时补充完善并再次提交。因本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更改报名信息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自负。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学历、工作经历等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将按规定给予处理。

(3)调整选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2倍的,按照1:2的比例相应调整、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调整、核减或取消情况在报名网站上公示。

(4)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公告,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自行生成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现场报名

C岗采取本人现场报名、初审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鲁泰大道105甲1号,四宝山街道办事处综治中心楼一楼大厅,联系电话17663005721;鲁泰大道127号淄博宝山生态科技园管理服务中心219室,联系电话0533-3987067。报名时间与网上报名时间一致。

(三)报名需提交材料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A岗、B岗、D岗)和现场报名(C岗)报名、初审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版报名材料,现场报名提供纸质材料。本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未报的,不再收取报名材料。

需提交的材料:

1、《2022年淄博高新区(先创区)公开选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丢失的可提交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户号页)、索引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3、《2022年淄博高新区(先创区)公开选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诚信承诺书》(附件3)。

4、学历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具体包括:

符合岗位学历证书。2001年及以后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需同时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须在报名首日之前取得)和原版成绩单(附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对于2006年8月之后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08年8月之后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2013年(含)之后出具的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需同时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结果(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系统(www.cscserzsearch.cscse.edu.cn)验证打印网页或截图)。

5、党员、预备党员须到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开具组织关系证明(附件4)。

6、山东省高级技校及技师学院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高级工或预备技师(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附件5)或解聘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不需要提交。对在职人员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考察体检前提供。

8、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无证书的,无需提供)。

9、报考C岗的,提交劳动合同及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附件6)。

10、其他材料。

报名人员登录淄博高新区O2O人才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zbzhhgx.cn/)查看招聘公告,下载并填写相关报名材料。所有报名材料按照顺序装订,在报名现场交工作人员初审。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地填写相关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提交报名信息,对于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不按规定时间提供材料或材料不全且不在规定时间内补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初审不通过。

招聘主管机关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核工作,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其中提交材料不全的应说明缺失的材料。初审情况线上或当场进行回复,有关结果和信息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社区工作者基础知识,内部包括法律法规、时政方针、城市社区工作、社会工作等。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由高新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面试前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资格审查只进行一次。

笔试后,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为诚信承诺书、学历、资格证书、户籍、工作经历证明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具体要求见面试前资格审查公告。单位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等材料可在面试成绩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未按时提交的视为放弃。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面试

具体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四)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笔试和面试等考试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优先聘用条件规定执行;如优先聘用条件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加试确定排名顺序,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总成绩有效期1年,如在1年内出现职位空缺,从高到低依次替补。

面试相关安排见面试公告,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体检及考察

体检、考察先按1:1的比例进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考察通过座谈考察等方式进行。注重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被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于在公示过程中因弃权或被取消资格等出现的空缺,可按规定程序组织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主管机关进行统一调剂分配。拟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者需与指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三年一签。

新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者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一般为1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报酬按照《关于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的指导意见(试行)》(鲁民〔2018〕109号)和相关规定执行。

七、组织及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所有重要环节的结果和信息公告,将随时在淄博高新区O2O人才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zbzhhgx.cn/)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有关结果和信息不再另行电话通知,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仅做紧急情况下联系使用。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录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八、其他有关事项

报名人员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主动减少外出、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确保身体状况良好,无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现场报名时本人需全程佩戴口罩,持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并如实填写《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8),入口处交予工作人员。

咨询电话:民政和文旅事业中心0533-234182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监督电话:纪检监察工委0533-3586591;

技术支持电话:13280676260 19905333944。

附件1:2022年淄博高新区(先创区)选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一览表.doc

附件2:2022年淄博高新区(先创区)选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2022年淄博高新区(先创区)选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同意应聘证明.doc

附件5:中共党员证明.doc

附件6:工作经历证明.doc

附件7:面试成绩修正办法.doc

附件8: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docx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