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东东营垦利区红光渔业办事处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来源:垦利区人民政府 2022-10-22 10:41:08

垦利区红光渔业办事处2022年度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第二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和《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东政办发〔2022〕5号)等,结合红光渔业办事处实际需求,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并报垦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面向办事处公开发布城乡公益性岗位设置情况,现公告如下:

一、岗位开发数量及类型

共计乡村公益性岗位3个,其中公共管理类2个,设施维护类1个。

二、岗位名称及职责

1、公共管理类

岗位名称:沿海生态巡查员

①岗位数量:开发岗位2个,人员需求2人。

②岗位要求:根据办事处2个行政村规模设置岗位,从户籍所在行政村常住居民中产生。主要面向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③岗位职责:服从村“两委”管理和安排,主要是在“美丽渔村”划定的巡查区域内针对环境保护、村庄绿化、防火禁烧等工作进行全方位无死角巡查。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向所在村汇报,并参与整治;宣传贯彻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引导群众自觉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并做好防火宣传和预防工作。

2、设施维护类

岗位名称:基础设施维护员

①岗位数量:开发岗位1个,人员需求1人。

②岗位要求:根据办事处2个行政村规模设置岗位,从户籍所在行政村常住居民中产生。主要面向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③岗位职责:服从村“两委”管理和安排,主要从事“美丽渔村”划定的区域内的公共设施管护、护林绿化、环境保护、安全应急、治安联防、文明劝导、卫生督导、疫情防控等工作。

三、上岗程序

本次岗位开发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民主评议及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组织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1日—2022年10月27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村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红光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4、咨询电话:0546-2898118。

(二)聘用

办事处成立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人社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建办公室、社会事务局负责人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工作监督指导小组,对各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中每个步骤进行指导把关。

各村根据报名情况,按照城乡公益岗位职责要求,民主评议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

城乡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上岗人员报经党工委、办事处审核通过后,在安置对象所在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的,报垦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经垦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后,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签订,经培训后上岗。

四、岗位待遇

本次开发的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和补贴期限分别为:

1、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由垦利区按照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执行;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2、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详见职位表,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五、其他

本公告由红光渔业办事处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红光渔业办事处2022年度城乡公益性岗位设置一览表(第二批).xlsx

垦利区人民政府红光渔业办事处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