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文山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招聘公告

来源: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 2022-10-19 17:16:22

文山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招聘公告

 

文山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性质属于国有企业,成立于2006年6月13日,注册资本为100万元整,具有独立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按照现在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经营范围:涉及公共建筑、房地产、保障性住房、市政道路桥梁、装饰装修等工程建设领域的检验检测工作。检测类别有: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沉降观测、基坑变形监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电气工程检测、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检测、民用建筑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公路(市政)工程检测、水利工程检测、幕墙与门窗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建筑节能、安全器具及设备检测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现因中心资质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特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技术人员。

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岗位所需专业、技能条件或资格证书。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应聘者的相关资质、学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教育部认证。

5、吃苦耐劳、服从中心统一调配,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适应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积极乐观、责任心强。

6、长期居住在文山州内。

7、满足岗位所规定的其它要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刑事处罚未满规定时限或处罚尚未解除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3、有违法、犯罪或违纪嫌疑尚未查清,或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未满规定时限或处分尚未解除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名的。

三、招聘岗位、人数、工作内容、任职要求

(一)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人员

1、招聘人数:1人

2、工作内容:主要负责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的设施设备维护、对项目进行检测、分析并出具报告、药水的配置和处置等。

3、任职条件:年龄25-40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化学相关专业、具备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无不良嗜好,服从管理,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良好身体素质和职业操守。

(二)消防人员(4人)

1、①招聘中级及以上职称人数:2人

②工作内容:主要负责消防检测、评估、维保、消防知识培训等工作。

③任职条件:年龄30-45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消防操作员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消防工作3年及以上,无不良嗜好,服从管理,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良好身体素质和职业操守。

2、①招聘技术人员人数:2人

②工作内容:主要负责消防检测、评估、维保等工作。

③任职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建筑相关专业,无不良嗜好,服从管理,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良好身体素质和职业操守。工作1年内需取得消防操作员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注册类人员

1、招聘人数:3人。注册岩土工程师1人,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1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1人。

2、工作内容:技术顾问、技术指导等。

3、任职条件:取得相关国家注册证书,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无不良嗜好,服从管理,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良好身体素质和职业操守。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文山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招聘信息在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文山市七都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其他途径均未过得我中心授权或认可,请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9日至2022年10月23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现场报名。

3、联系方式:联系人:邹女士,联系电话:13887535841。

4、报名提交资料:填写《文山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应聘报名表》(附件1),附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等,报名即表示接受资格审查。将所需提交的报名资料扫描后以“岗位名称+姓名”为文件名打包发送至邮箱215407431@qq.com。

5、现场报名地址:文山市下沙坝恒丰北苑一楼门面(临江路156号附5号)

(三)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错误、填写不全的自行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2、招聘过程中如因应聘人员个人信息不正确或通讯工具不畅通造成无法联系上应聘人员的,视为应聘人员主动放弃,所有应聘材料不予退还。

(四)面试

面试由中心负责组织。

(五)体检

通过面试人员需在3日内完成入职体检工作(需到市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若体检不合格,中心不予聘用。

(六)聘用

体检合格后,正式录用,由相关负责人电话告知正式入职时间,并办理入职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与中心劳动合同,不合格者不再予聘用。

五、待遇

工资面谈,根据实际岗位确定。

六、其他事宜

招聘工作不收取报名费,应聘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

附件: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