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市审计局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来源:厦门市审计局 2022-10-12 09:48:45

厦门市审计局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招聘简章(2022年10月)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审计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1名,从事辅助岗位。具体详见《厦门市审计局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2022年10月)》(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3.品行端正,有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愿意履行非在编工作人员义务;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要求:本科学历,专业:中国语言文学类、工商管理类,男女不限,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需提供原单位工作证明或医社保缴交证明),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1年10月至2004年10月期间出生)。

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3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12日9:00至2022年10月14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

请报考者据实填写《厦门市审计局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在报名时间内将此表发送至邮箱sjjdws@xm.gov.cn。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简章并对照岗位信息,确认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资格条件后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2.本次报名无须缴纳报名费。

四、考试方法

(一)资格复核

报名结束后,厦门市审计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对资格审核合格的,将电话通知报考者携带以下报名材料各一份进行资格复核:

1.《厦门市审计局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2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1张;

6.健康码截图;

7.中、高风险地区公布之日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街镇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返)厦人员,应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资格复核地点:厦门市审计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65号),具体时间届时通知。请考生注意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接听通知。

(二)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视有效报名人数决定考试方式。

如果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20人(不含20人),原则上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笔试成绩前3名者进入面试环节。如果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人数达不到20人,采用面试方式决定。录取综合总分第一名(分数相同录取笔试成绩优秀者;笔试、面试都同分,采取加试面试决定)。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100分,合格线6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综合总分:采用笔试+面试方式的综合计分公式为:综合总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采用直接面试方式的综合得分即为面试成绩。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从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本次招聘体检由厦门市审计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参加体检人员应根据通知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结果由厦门市审计局负责通知。报考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7日之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提出书面复检申请,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体检的一律无效。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哺乳期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厦门市审计局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体(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待定,届时通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厦门市审计局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审核,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学历(位)、专业目录

用于报考的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用于报考的学位,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持境外学历(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本次招聘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作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其他来源的专业指导目录不作为本次报考和审核的依据。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所持证书(认证报告)上内容只字不差、如实填写所学专业。

七、公示和递补

(一)根据岗位要求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厦门市审计局网站(http://audit.xm.gov.cn

)公示5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劳务派遣入职手续。

(三)在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但未办理劳务派遣等就业程序时,因考生放弃资格退出,或不符合规定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招聘名额空缺时,由厦门市审计局决定是否递补。

八、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将按照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最新部署,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参加本次招聘面试的现场环节,考生应按要求佩戴口罩、出示八闽健康码(请提前下载安装闽政通APP)和接受体温检测,保持适当距离。体温检测37.3℃及以上者,将根据实际情况按有关防疫要求处理。不配合防疫要求者或未能按时参加相关环节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工资待遇按市直单位非在编相关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由厦门市审计局机关纪委实施监督。

(三)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届时电话或短信通知,请考生留意接听和接收。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次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厦门市审计局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

厦门市审计局

2022年10月12日

附件1:厦门市审计局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2022年10月).xls

附件2:厦门市审计局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