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阳江市公安局江城分局合同制职员招聘18人公告

来源:江城区人民政府 2022-10-09 09:43:18

阳江市公安局江城分局合同制职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同意,分局拟招聘合同制职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二)招考人员范围为阳江市户籍。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服从工作安排,以及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本次招聘人数共18名,其中应急处突13名,禁毒专干5名。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应急处突、禁毒、值班备勤(夜班)和看守等工作。原则上男性身高为165cm以上,女性身高为155cm以上。

(五)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和因工作需要适当放宽至高中或同等学历毕业证书为准),女性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和因工作需要放宽至中专或同等学历毕业证书为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作为聘用人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过党政纪处分,有前科劣迹的;

3.直系血亲和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4.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亲属中有参加“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与《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办法)》规定的,认为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地点: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10月9日至13日的上午9:30至11:00,下午3:30至5:00。报名地点为阳江市公安局江城分局业务技术大楼一楼警营文化室。(江城区石湾北路777号,联系电话:0662-3103270)。

(二)应急处突和禁毒专干为特殊岗位。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试行)》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本次招聘分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政审考察等程序。其中,政审考察将参照人民警察招录的政审要求进行。

(三)报名程序。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相关附件,准确把握有关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进行报名审核。应聘人员报名时要持手机实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72小时内),并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方可进场报名,报名时按以下顺序整理资料,在报名时提交。

1.报名表(见附件2,贴好相片,双面打印,签名须手写,其中“简历”一项填写内容从小学开始至今);

2.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驾驶证和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户口簿时,户主页和本人页要复印在A4纸同一面;

3.家庭成员(包括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未婚兄弟姐妹等)和主要社会关系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已婚兄弟姐妹等)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属退役士兵的,还需提供退役军人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3,签名处手写);

6.大一寸彩色(渐变蓝底色)免冠近期(证件照规格)相片3张;

7.无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所在派出所开具);

8.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9.报名委托书(见附件5,委托报名时提供)。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经报名审核合格后再通知进行面试。

(四)报名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岗位表(附件1),选择合适岗位报名。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名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见附件4)。报名现场不提供报名表,应聘人员须按要求提前准备。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方案中及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如年龄、学历等)。

三、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

四、体检、考察及递补

在参加面试考生中依面试总成绩从高至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在职民警配偶子女。体检由阳江市公安局江城分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负责。体检人选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应聘人员考察工作分别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考察事宜另行通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及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将在内部公安网和江城区政府网江城公安分局政务公开网页中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程序聘用。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录取资格,同时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阳江市公安局江城分局合同制职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阳江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实施细则》(阳办发〔2010〕12号)文件执行。

六、注意事项

本次考试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考生报名前要签好《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请参加面试人员在面试7天前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密切关注江城区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7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报名和考试提供手机实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72小时内),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报名和考试;“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未按照广东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其他地区的考生,不能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报名和考试。

阳江市公安局江城分局

2022年10月8日

附件1:阳江市公安局江城分局招聘合同制职员岗位表.xls
附件2:阳江市公安局江城分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doc
附件3:疫情防控承诺书.doc
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式样).doc
附件5:报名委托书(式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