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川巴中通江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人公告

来源:通江县人民政府 2022-09-30 09:47:44

通江县公安局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2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因通江县公安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名,本次公开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勤务1:16名(限男性);

勤务2:4名(限女性);

由县公安局统一安排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志愿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

2、年龄:18周岁及以上(即2004年9月29日及以前出生),28周岁及以下(即1993年9月29日以后出生),退伍军人放宽至30周岁(即1991年9月29日以后出生);

3、学历:大专及以上文化(退伍军人放宽至高中、中专文化);

4、身高:勤务1岗位170厘米及以上,勤务2岗位160厘米及以上;

5、视力:双眼裸眼视力4.5及以上;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警务辅助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务处分;

2、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失信行为的;

5、曾在县域内从事过警务辅助工作,辞职解聘的。

6、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曾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三)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折合后总成绩加2分,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不重复加分。

1、烈士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省级及以上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全日制毕业生。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10月9日至1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网上报名。

(三)报名地点:通江县公安局政治处(地址:通江县诺江镇北街54号,县公安局办公大楼三楼310室)。

(四)报名程序

1、填报信息。应聘人员现场如实、准确填写《通江县公安局2022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在公安局报名现场领取)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

2、资格审查。本次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考生凭本人毕业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报名表》、本人新冠疫苗接种证明(含加强针)和3张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现场报名,并向招聘单位现场交验与应聘条件相关的证件、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将贯穿本次招聘的全过程;

3、初测身高;

4、资格审查、初测身高合格的,现场发放《体能测试准考证》(测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按照公告公布的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报名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形成差额才能开考(报名合格人数多于招聘名额),未形成差额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名额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22年10月11日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招考信息栏(http://www.tjxzf.gov.cn/xxgk/jbxxgk/rsxx/index.html)公告。

六、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面试,由通江县公安局、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一)体能测试:勤务1岗位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和4x10米往返跑,勤务2岗位体能测试项目为800米跑和4x10米往返跑。体能测试总分值按200分计算,两项均有成绩者视为合格。体能测试成绩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进入面试的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应形成差额(进入面试人数多于岗位招聘名额),达不到上述要求则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2022年10月13日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招考信息栏(http://www.tjxzf.gov.cn/xxgk/jbxxgk/rsxx/index.html)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的人员于2022年10月14日下午18:00前到通江县公安局政治处领取《面试准考证》。

2、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进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原件)于2022年10月15日上午8:00前到通江县公安局四楼会议室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知识及其语言和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责任感和进取心、与人交往的技巧、沟通能力和亲和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统一的评分标准和要求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即折合后总成绩)将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招考信息栏(http://www.tjxzf.gov.cn/xxgk/jbxxgk/rsxx/index.html)公告。

七、体检

依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应聘者考试总成绩(即折合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面试成绩还相同,学历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学历还相同,由主管部门通过加试,按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加试方式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将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招考信息栏(http://www.tjxzf.gov.cn/xxgk/jbxxgk/rsxx/index.html)公布。

体检由县公安局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40号)执行。招聘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或体检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即折合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办法与体检对象确定办法一致。

八、考核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即折合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招考信息栏(http://www.tjxzf.gov.cn/xxgk/jbxxgk/rsxx/index.html)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十、聘用及待遇

1、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填写《四川省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由通江县公安局审核确认,实行聘用管理。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培训。拟聘用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2个月),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管理。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管理。

4、工资、福利待遇

①每月工资40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及单位缴纳部分),并享受县公安局规定的绩效奖励和其他福利补贴。

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基本医疗保险和公积金;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

十一、候补及补聘

参加面试未被聘用的考生,前50%可作为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聘用候补人选。县公安局相关部门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出现空缺且未进行下次公开招聘期间,可分别在符合拟聘用岗位条件的候补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考察,合格后直接补聘。候补资格至县公安局再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自动取消。

十二、纪律与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县纪委监委等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1、请考生随时关注“四川疾控”“巴中疾控”(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我市最新的疫情防控政策并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和健康监测,规划好行程安排。

2.考生报名和考试(体能测试、面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无异常),且根据我市当时疫情防控要求,持48小时或24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阴性)并接受体温测量。

3.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及其他黄码、红码考生按疫情防控要求未解除管控措施的不得参加本次招聘工作。

十四、特别提示

公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通过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招考信息栏(http://www.tjxzf.gov.cn/xxgk/jbxxgk/rsxx/index.html)予以公告。

咨询电话:

通江县公安局: 陈警官18613216571

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27-7224001

附件: 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测评分标准.doc

通江县公安局  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