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工业大学经济学院人事派遣岗位招聘公告

来源:合肥工业大学人事处 2022-09-13 11:04:46

合肥工业大学经济学院人事派遣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经济学院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派遣工作人员3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1:国际教育中心综合主管1名

岗位2:MF(金融硕士)中心综合主管1名

岗位3:MF(金融硕士)中心校企合作主管1名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岗位1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身心健康,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已取得学历学位;

3、具备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以及宣传策划与推广能力,有新闻策划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综合素质,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5、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25分及以上,或提供具备相应英语能力的资格证明(如TOEIC听读公开考试715分及以上、TOEFL-IBT 85分及以上、IELTS 6.5分及以上、TEM-8英语专业八级考试60分及以上)。

6、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9月13日后出生)。

(二)岗位2

1、热爱党和国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修养,身心健康;

2、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已取得学历学位;

3、具有出色的沟通能力,具备良好的文字功底,熟悉各类公文写作与新闻报道撰写;

4、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敬业精神和团队精神;

5、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9月13日后出生)。

(三)岗位3

1、热爱党和国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修养,身心健康;

2、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已取得学历学位;

3、具有5年及以上金融行业工作经历;

4、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敬业精神和团队精神,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熟悉相关办公软件;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9月13日后出生)。

三、工作内容

(一)岗位1

(1)项目宣传策划和推广;

(2)项目招生策划与组织;

(3)项目日常活动策划与组织;

(4)办公室综合性事务;

(5)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岗位2

(1)项目日常宣传策划和推广;

(2)项目招生宣传策划与组织;

(3)策划组织项目研究生活动;

(4)新闻报道与宣传工作;

(5)办公室综合性事务;

(6)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岗位3

(1)业界导师联系;

(2)实习基地建设与发展;

(3)实践类课程申请与联合开发;

(4)业界联合培训项目申请及开发;

(5)金融实践平台类项目申请及开发;

(6)办公室综合性事务;

(7)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招聘程序

1.申请报名

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13日-2022年9月27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填写《经济学院人事派遣人员简历表》(见附件1)、《经济学院人事派遣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连同报名资料(请以压缩包形式),岗位1发送至tongtong@hfut.edu.cn;岗位2和岗位3发送至zhixiangzhou@hfut.edu.cn。邮件名称请以“姓名-经济学院-岗位名称”格式发送;附件请以“姓名—简历表”、“姓名—登记表”、“姓名—报名资料”分别命名,然后三个附件放在一个文件夹里,文件夹以“姓名-经济学院-岗位名称”命名,压缩以后再发送。(岗位名称请填写岗位1、岗位2或岗位3)

(3)报名资料:①一段不超过4分钟自我介绍视频(主要内容有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等;个人获奖情况及能体现本人综合素质或特长的业绩;阐述本人能胜任应聘岗位的理由等),视频须为MP4格式,300M以内,人物面部五官清晰 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③其他各类获奖证书扫描件。

2.考核

(1)初选。

资格审查合格后,根据招聘条件和个人提供材料,学校对应聘者进行初选,按照与拟招聘岗位数10: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进入面试人员主动放弃面试资格,不递补),不足10:1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拟参加面试人员数与拟招聘岗位数不足3:1,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

满分100分。面试顺序于当日现场抽签确定,未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录用、公示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有数名应聘人员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我校人事处主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若公示前拟录用者放弃资格,将依据面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录用人员待遇

录用人员以经济学院自聘人事派遣方式来校工作,相关待遇参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六、其它事项

1.应聘者必须按要求准备材料,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对于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资格。

2.应聘者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学校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

七、联系方式

经济学院电话:0551—63831891(岗位1);0551-62901480(岗位2,3)

人事处电话:0551—62903658

附件1:经济学院人事派遣人员简历表.doc

附件2:经济学院人事派遣人员信息登记表.xlsx

人事处 经济学院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