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临沧双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公益性岗位5人公告

来源: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2-09-13 09:31:07

双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由于工作需要,双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主要从事文秘、文字速录、法治宣传、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应聘人员应符合公益性岗位关于就业困难的下列条件之一方可报名:1.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疫情期间连续失业半年以上人员);3.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双江自治县户籍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有从事文秘、计算机维护、驾驶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和应聘: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已领取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满3年的人员及在岗人员;

5.合伙创办企业(包括企业法人、董事、监事、股东等)以及领取个体工商营业证照的;

6.不符合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合同签订及管理

(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合同期不超过三年,三年以后个人自主择业,不再续签合同。

(二)劳动合同签订后,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按照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管理相关办法,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三)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岗的,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一)按规定享受政府公益性岗位补贴等符合规定的补贴。按规定缴纳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聘用期工资40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部分),食宿自理。

(二)无特殊工作安排,周末可双休。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9月12日至27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双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三楼303办公室

联系人:王荣文

联系电话:0883—7624749、0883-7627940、15769937631

传真:0883-7621104

六、报名应提交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残疾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必须是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零就业家庭认定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二)高校毕业生毕业证(有学位证还需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

(四)填写《双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益性岗位个人报名登记表》、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及照片电子版。

七、招聘程序

(一)由双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采取资格审查、考察、面试、体检合格的方式确定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医院为双江自治县人民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二)经审查、考察、面试、体检合格,确定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后,在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八、其他说明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即终止公益性岗位安置。

(二)如无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报名应聘,直至招聘到位为止。

(三)现已在公益性岗位或原已开发过公益性岗位的人员不得再报名应聘。

(四)坚持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五)如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出台新政策,按所出台新政策执行。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

2022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