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丽水松阳县第二批专职社区工作者、乡镇民政经办服务人员招聘公告

来源:松阳县人民政府 2022-09-08 17:27:57

2022年松阳县第二批专职社区工作者、乡镇民政经办服务人员招聘公告

 

为落实全省城乡社区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松阳县委 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松委发〔2020〕19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2年第二批专职社区工作者及乡镇民政经办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20名、乡镇民政经办服务人员3名,详见招聘计划表。

序号

招聘
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
人数

学历

要求

专业
要求

性别

备注

1

松阳县民政局

社区党务

工作者

1

专科及以上

不限

不限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的党员身份证明

2

专职社区

工作者1

5

专科及以上

不限

不限

面向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0届、2021届毕业生

3

专职社区

工作者2

6

专科及以上

不限

 

4

专职社区

工作者3

6

专科及以上

不限

 

5

专职社区

工作者4

2

专科及以上

不限

不限

面向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出现役证明材料)

6

乡镇民政经办服务人员

3

专科及以上

不限

不限

 

合计

23

       

三、招聘条件、范围

1.具有松阳县户籍(以2022年9月15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或松阳生源(松阳县生源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为松阳县);应聘人员的配偶为松阳县户籍的亦可报考。

2.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享受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待遇;

3.年龄在18-40周岁(1981年9月15日至2004年9月15日期间出生)。女性35周岁至40周岁的需提供相应的社保缴费年限证明。

4.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

并提供毕业证书,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在2022年9月15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报考;

5.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7.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8.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无失信、违纪违法记录;

9.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本次招聘的考试成绩、有关通知、公示等信息,统一在“中国松阳”门户网站(http://www.songyang.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

本次招聘全部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15日--9 月16 日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松阳县民政局2楼会议室(松阳县慧明小区1号)

3.报名材料:

(1)《2022年松阳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附件1)、《2022年松阳县公开招聘乡镇(街道)民政经办服务人员报名表》(附件2,下载后自行打印、填写)。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如暂未拿到学历证书的,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5)一寸免冠近照2张。

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需随带委托书(附件3)、代报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以配偶为松阳县户籍报考的人员还应提供结婚证及配偶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7)报名时提供个人健康申报表 (附件4)

(8)面向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0届、2021届毕业生招聘,报名时需另外提交未在单位参保证明(社保就业机构开具或“浙里办”本人查证)。

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9 月22 日到松阳县民政局行政许可科(县城慧明小区1号)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时间:9月24日上午8:30-11:00

笔试科目:此次招聘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四)确定面试对象

各岗位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招聘计划3名以上的按1:2确定面试对象。比例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五)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六)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面试成绩仍相同,以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证书者排位在前。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政策执行,体检相关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2013〕2号)执行。

如遇报考对象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者,对拟聘用对象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按法定时间确定。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经考核认定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工资待遇按县里有关规定执行。

(九)递补

拟聘用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以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招聘岗位出现缺员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确保广大考生、考务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平稳做好人事考试工作,考生应按防疫相关要求做好如下工作:
1.按实际参加考试日计算,考前10天内入境人员和考前7天内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浙江“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

(2)提供本人当天实际参加的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3)现场测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高于37.3℃的,应提供当天实际参加的考试前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3.考生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1米以上,有序入场和离场。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根据我省疫情防控管理政策,处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的考生(受管控对象及措施以浙江省疫情防控办最新发布为准);

2.考试当天,浙江“健康码”显示为红黄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非绿码的考生;
3.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4.不能出示浙江“健康码”、不配合入口检测、不服从防疫管理以及经现场防疫人员判断须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等情形的。

六、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网上予以公布。招聘岗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核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4.本次招聘的考试成绩、有关通知、公示等信息,统一在“中国松阳”门户网站(www.songyang.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自行留意。

咨询电话:0578-8801728 监督电话:0578-8811565。

本公告由松阳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中共松阳县委组织部

松阳县民政局

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8日

 

附件1:松阳县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doc

附件2:2022年松阳县公开招聘乡镇(街道)民政经办服务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个人健康申报表.doc

附件4:委托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