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鸡西市鸡冠区招聘社区工作者和公安禁毒辅助人员72名公告

来源:鸡冠区人民政府 2022-09-02 14:00:24

关于鸡冠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和公安禁毒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鸡冠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和公安禁毒辅助人员

一、招聘计划

鸡冠区社区工作者60名,公安禁毒辅助人员12名。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岗位设置

1.社区工作者(兼职网格员):60名,到岗后需要从事疫情防控等工作;

2.禁毒教育基地岗位:4名(负责人1名,登记员1名,讲解员2名);

3.社戒社康服务中心岗位:8名,其中,普通岗位4名(主任1名,内业人员3名),心理咨询师2名(有心理咨询师证),医师2名(有医师资格证)。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热爱报考岗位工作,责任心强,品行端正,乐于助人,具有奉献精神;

3.2022年8月前取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持有《就业创业证》;

5.报考人员年龄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报考禁毒教育基地岗位人员身高1.70米以上、形象气质佳、口齿伶俐。

7.具有鸡西市户籍(鸡西市三县(市)、六区);

8.能够进行办公软件操作应用;

9.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招聘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5.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的;

7.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8.参加邪教组织的;

9.策划、组织、参与越级或集体上访等行为的;

10.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需提交材料。本次招聘采取个人自行报名的方式进行,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本人签字的《鸡冠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和公安禁毒辅助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1);

(2)本人签字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

(3)(XXX)个人信息表电子版(附件3);

(4)户口簿(含集体户口)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5)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6)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8)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9)近期同版2寸蓝底免冠照片(JPG格式,3.5cm×5.4cm或像素626×413,不超过200KB,照片存档名为本人身份证号)。

2.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3日,9月3日下午6时报名结束。

(2)报名地点:鸡冠区政府二楼212室(鸡冠区兴国中路21号)。

咨询电话:0467-2644123;0467-2656399;17758809911

3.资格审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确定考试对象,并将审核结果、考试时间、地点于9月3日晚在鸡冠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http://www.jgq.gov.cn/),不进行电话通知。在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因时间比较紧资料准备不充分的,可由本人承诺先参加考试,后补充相关材料。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考试信息,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注意事项

(1)为维护此次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和上机操作考试方式进行。

1.面试:面试成绩为60分,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水平、专业知识、举止仪表、言语表达等。

2.上机操作考试:成绩为40分,由本次考试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3.公布总成绩及体检人选:总成绩由面试成绩和上机操作成绩按6:4比例合成,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等额体检人选。考试结束后在鸡冠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gq.gov.cn/)公布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是否依次递补。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2.考察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政治信仰、政治立场、大局意识和现实表现。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公示、拟聘用及相关待遇

1.体检与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鸡冠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gq.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期限一年。

3.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试用期满后由聘用单位进行考核,并出具书面考核意见,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5.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鸡冠区社区工作者待遇现行政策执行。

四、纪律要求

对违反考试纪律、营私舞弊、影响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和行为,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五、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67—2644123;0467-2656399;17758809911

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467-6261033

请在工作时间拨打电话: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特别提示:

1.此次公开招聘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面试、培训班和指定复习材料。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面试班和提供复习材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本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无关。

2.考生考试前接受“国务院行程码”“龙江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码色及体温测量合格者,佩戴口罩,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有关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根据疫情变化进行相应调整的,或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录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及时在在鸡冠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gq.gov.cn/)发布相关公告,请报考者予以关注。

3.此次招聘工作的通知、公告均通过在鸡冠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gq.gov.cn/)不进行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登陆网站查阅有关信息。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有效,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附件1:《鸡冠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和公安禁毒辅助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报考人员承诺书.doc

附件3:个人信息表.xlsx